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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人民检察院主要办案数据(四季度)
2022-03-01 09:57:00  来源:盱眙县院
   一、刑事检察工作

  (一)审查逮捕工作

  1.受案情况

  2021年4季度,盱眙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16件25人,同比分别下降46.67%、下降39.02%。其中,已拘留25人。

  2.审结情况

  2021年4季度,盱眙县人民检察院共审结各类审查逮捕案件14件23人,同比下降51.72%、下降42.50%;批捕审结率为82.35%,同比减少5.53个百分点。

  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9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件11人,同比下降52.63%、下降54.17%,逮捕率(按人数)为47.83%,同比减少12.17个百分点。不批捕和决定不捕5件12人,同比下降50.00%、下降25.00%,不捕率(按人数)为52.17%,同比增加12.17个百分点,其中证据不足不捕3人,无社会危险性不捕8人,因其他原因不捕1人。

  3.执行情况

  逮捕案件执行情况:公安机关执行逮捕7人,未能执行逮捕0人,捕后变更强制措施1人。

  不捕案件执行情况:不捕已释放1人,不捕变更强制措施9人。

  4.证据审查情况

  讯问犯罪嫌疑人18人,听取被害人意见3人。

  5.办案质效分析

  审结率下降。审结率82.35%,同比减少5.53个百分点。

  (二)审查起诉工作

  1.受案情况

  2021年4季度,盱眙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113件158人,同比下降45.93%、下降33.89%。受理时未采取强制措施11人,采取取保候审137人,已拘留1人,已逮捕9人。

  2.审查情况

  共退回补充侦查4件4人,重报5件7人。其中一次退回补充侦查4件4人,一次重报4件4人,二次重报1件3人。退查率为2.53%,同比减少4.16个百分点。

  审查后改变管辖1件12人,移送单位撤回审查起诉案件3件3人。

  3.审结情况

  2021年4季度,盱眙县人民检察院共审结各类审查起诉案件161件230人,同比下降24.06%、下降8.73%。

  共起诉各类犯罪136件197人,同比下降34.30%、下降18.26%;起诉率(按人数)为86.03%,同比减少10.76个百分点。共不起诉24件32人,同比上升500.00%、上升300.00%;不起诉率(按人数)为13.97%,同比增加10.76个百分点。其中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31人(含刑事和解)、证据不足不起诉1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3人。

  4.提前介入侦查情况

  2021年4季度,盱眙县人民检察院受邀介入侦查1件。具体方式:采取提前阅卷。在提前介入阶段提出检察意见后侦查机关采纳件。

  5.证据审查情况

  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9人。

  6.保障辩护权利情况

  听取辩护人等意见188人。收到阅卷申请29件次,共办理29件次,其中许可29次。

  7.出庭与列席审判委员会情况

  共出席法庭137件(其中普通程序17件,简易程序55件,速裁程序65件)。庭审中,检察机关共对268人提出量刑建议,法院采纳量刑建议229人。

  8.判决情况

  判决生效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11件217人,同比下降55.06%、下降27.18%,其中一审生效案件111件217人。

  9.办案质效分析

  (1)退回补充侦查案件数下降、退查率下降。一次退回补充侦查4件4人,同比下降20.00%、下降75.00%;退查率为2.53%,同比减少4.16个百分点。

  (2)量刑建议采纳率下降。一审公诉案件中,检察机关共对268名被告人提出了量刑建议,占起诉总数的136.04%。法院采纳229人,量刑建议采纳率为85.45%,同比减少13.35个百分点。

  (三)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1.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

  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0件,同比下降100.00%。

  2.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

  共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件2人,同比下降50.00%、下降60.00%。不起诉1人。

  3.附条件不起诉情况

  共对1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同比下降66.67%;附条件不起诉期满后起诉3人;不起诉1人。

  (四)诉讼监督工作

  1.立案监督工作

  2021年4季度,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8人,同比下降25.00%、上升100.00%;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6件,同比上升128.57%。

  在立案监督案件的后续处理结果中,起诉3件5人,同比上升200.00%、上升400.00%;做出有罪判决4件5人,同比上升300.00%、上升400.00%。

  2.侦查监督工作

  (1)纠正漏捕情况。纠正漏捕案件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17人。

  (2)纠正漏诉情况。纠正遗漏同案犯6人,同比上升200.00%;纠正遗漏同案犯案件已作出有罪判决6人。

  (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况。共提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6件次,同比上升100.00%;已纠正17件次,同比上升142.86%。其中,侦查监督部门提出纠正16件次,已纠正17件次。

  (4)办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情况。办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1人,同比下降66.67%。

  3.刑事审判监督

  纠正审判活动违法情况。提出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7件次,已纠正7件次,同比上升250.00%。

  4.刑罚执行监督

  (1)刑罚执行、监管活动监督情况。共书面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2件,同比下降81.82%;已纠正2件,同比下降81.82%。

  (2)监外执行检察情况。监督漏管人、脱管人,对监外执行不当行为提出书面纠正1件,同比上升100.00%;已纠正1件,同比上升100.00%。

  5.办案质效分析

  (1)立案监督案件起诉数上升,起诉5人,同比上升400.00%;作出有罪判决5人,同比上升400.00%。有罪判决中,判处三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2人;判处不满三年有期徒刑及单处附加刑等轻刑案件3人。

  (2)作出有罪判决17人。

  (3)纠正遗漏同案犯案件判决数6人,其中轻刑案件占比上升。纠正遗漏同案犯案件已作出有罪判决6人。有罪判决中,判处三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1人;判处不满三年有期徒刑及单处附加刑等轻刑案件5人。

  二、职务犯罪检察工作

  1.起诉、判决情况

  提起公诉6件6人,同比上升50.00%、上升50.00%,起诉率(按人数)为100.00%,同比100.00%。

  法院判决一审生效2人,判决生效合计2人,同比下降77.78%。

  2.办案质效分析

  有罪判决率为100.00%,免缓刑率下降。一审、二审生效案件均为有罪判决,有罪判决率为100.00%;其中缓刑1人。

  三、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2021年4季度,盱眙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举报、控告、申诉案件线索等群众来信来访2件,同比下降81.82%。

  救助刑事被害人12人,同比下降58.62%,救助金额48.3万元。

  四、民事检察工作

  (二)提出

  再审检察

  建议情况

  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已采纳1件,同比下降50.00%。

  (三)纠正审判违法情况

  共对审判机关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书面检察建议1件,同比下降50.00%;法院已采纳2件,同比下降33.33%。

  (四)执行监督情况

  共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3件,同比下降25.00%;法院已采纳4件,同比下降33.33%。

  (六)支持起诉情况

  支持起诉1件,同比下降87.50%;采纳31,同比上升158.33%。

  五、行政检察工作

  2021年4季度,盱眙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不服法院裁判的行政申诉案件1件;听证调查核实2件。

  (一)纠正审判违法情况

  共对审判机关行政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书面检察建议1件,同比上升100%;法院已采纳2件,同比上升200.00%。

  (二)执行监督情况

  共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3件,同比上升300.00%;法院已采纳5件,同比上升500.00%。

  六、检察技术工作

  2021年4季度,盱眙县人民检察院技术部门共受理各类技术检验或审查工作3件,同比下降72.73%,其中受理技术协助2件、检验鉴定1件。办结5件,同比下降66.67%,其中技术协助2件,检验鉴定1件,技术性证据审查2件。出具各种证据材料共10份。

  编辑:程晓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