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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疑似转移财产规避执行,咋办?
2020-05-07 10:01:00  来源:常州经开区检察
 2020年4月15日,常州经开区检察院检察官收到申请监督人张某送来的锦旗,旗上写着“捍卫正义、维护公平”八个大字,表达了他对检察机关守护公正、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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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纠纷引异议

 

这起申请执行监督案件,还得从一起借贷纠纷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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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张某因刘某夫妻逾期不偿还欠款,在多次索要无果的情况下,将刘某夫妻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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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责令刘某夫妻还款后,这对夫妻仍拒不履行,张某只得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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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9月,法院裁定查封了刘某夫妻位于常州市武进区价值200多万的几间厂房。

 

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四名案外人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称:

被查封的厂房早已易主,刘某夫妻在该案判决生效前就将厂房抵债转让给了他们,请求法院解除查封。

同时,他们还拿出了借条银行往来清单以及双方签署的厂房转让协议经核实,上述证据和刘某夫妻的陈述一致。

 

2019年3月21日,法院认为四名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成立,遂解除了对该厂房的查封。因刘某夫妻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次执行终结,张某没有拿到任何偿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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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调查解迷局

 


厂房早已易主是确有其事,

还是刘某夫妻为了转移财产自导自演的骗局?

张某心中始终存在疑问。

2019年9月,

张某向经开区检察院申请监督。

 

检察官初步判断认为,刘某夫妻与四名案外人很可能是故意串通转移财产,随即受理该案并成立办案组,从借贷关系、讼争厂房实际使用情况和当事人人际关系三个方向调查,力求查明该案的真相。

 

办案组先后4次通过相关技术平台查询当事人的有关信息;

派员赴各大银行、派出所等单位深入调查银行流水、家庭关系等;

对转让协议的证明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协议的真实性。

 

通过调查发现:宣称早已取得厂房所有权的四名案外人从未实际占有使用过该厂房,且在法院解除查封后迅速将厂房以低于市价出售给范某。更可疑的是,范某支付的228万厂房预付款打入的不是这四人的账户,而是原主人刘某妹妹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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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助维权 

 

经过大量细致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后,检察院认为该案有重大虚假诉讼嫌疑,遂向经开区法院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建议撤销原执行裁定并向法院移送相关证据和分析材料。

 

近日,经开区法院采纳了检察建议,重新裁定驳回四名案外人的执行异议,查封厂房,恢复执行程序,张某要回欠款有了新的希望。

 

  编辑:赵德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