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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未成年人文身现象失“管”
2020-11-03 16:48:00  来源:检察日报
   浙江省嵊州市检察院近期发出一份关于未成年人文身问题的检察建议,推动了当地10余个相关部门落实文身行业规范管理,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原来,该院在对近期开展帮扶教育的39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调查时发现,其中28人有文身,第一次文身的平均年龄为16岁,有3人在13岁时就开始文身,未成年人文身问题不容忽视。

  除了医疗目的外,不建议未成年人文身

  未成年人为何文身?记者采访了有文身经历的小华(化名)。“我2017年刚上高一,单纯觉得好看,就在小腿部位文了一只独角兽……刚开始觉得很光彩,还嫌图案不够显眼,但是不久就后悔了。”他没想到,当初花了700元的文身,差点影响了他去国外留学的人生规划。因为申请就读的学校要求他消除文身方可入学,从2018年11月到2019年4月,他忍着痛苦以激光治疗方式清洗文身图案,但效果不明显。因着急进入国外学校读书,他不得不做了植皮手术,将文身部位的皮肤切除。

  未成年人可否文身?从事文身工作的女孩大宁持否定态度。“未成年人不应该文身,因为文身很难去除。成年人文身都要慎重,更何况是未成年人。”她表示自己在工作中,考虑到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等,不会给他们文身。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整形美容外科的尹宏宇博士表示:“皮肤是人体的第一道防卫屏障。除了医疗目的的文身之外,如掩盖外伤痕迹、局部畸形等,我是不赞成未成年人文身的。”他说,文身如果操作不规范可能会带来皮肤病或传染性疾病等。“假如文身后反悔了,治疗过程也不容易。”尹宏宇介绍,目前清洗文身主要采用激光治疗手段,不仅费用高,而且清洗效果不能保证,也不能确保一次治疗就达到满意效果。

  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监管规范化

  嵊州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姜青介绍,在该院办理的3件35人未成年人涉黑恶案件中,12名涉罪未成年人有文身。一些涉黑涉恶犯罪集团甚至以文身为必备条件招揽未成年人,利用显露文身作为实施滋扰、恐吓的“软暴力”手段。

  “当前,未成年人文身仍处于‘三不管’地带。”姜青表示,根据相关法规,文身和去文身分属美容美发、医疗美容项目,管理部门不同。美容美发行业由商务部门、卫生部门多头管理,且相关规定有出入,执法权限不明晰、职责认知有偏差。此外,该院走访了多家文身店,发现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无一家显示含有“文身”项目,文身多挂靠在美容、美发、纹绣等其他行业里,相关从业人员的资质审查等存在不明晰的问题。

  对此,嵊州市检察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从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和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精神的要求出发,向嵊州市政府办公室制发了关于未成年人文身问题的检察建议,建议明确身份审核及告知义务,在文身时必须审核身份、查明年龄,未成年人文身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征得书面同意;建立文身法律风险提示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明确主管部门、加强监管。

  检察建议得到了当地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回应。仅仅半个月,当地公安局、教体局法治宣传覆盖学校58所2.45万人;卫健局、市场监管局联合执法大队共出动执法150人次,对美容、理发、美甲等247家经营场所开展摸底排查,核实专业文身店5家、美容兼文身店11家,文身从业人员30人,劝停2家专业文身店、责令停业1家无证文身店。在执法过程中,要求文身店建立台账制度、承担风险告知责任等,大大推动了嵊州市未成年人文身监管走向规范。

  编辑:赵德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