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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农民工讨薪仅用了9天
2020-11-03 16:52:00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吟丰 通讯员姜婷)“谢谢检察官,没想到催讨了一年多的工资,在你们的帮助下,这么快就要回来了……”近日,刚到办公室的湖南省南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便接到申诉人杨某国的感谢电话。

  2018年,南县农民工杨某国和肖某民两人先后受陈某军的雇用,在浏阳市修建铁路。次年2月3日,双方进行结算时,陈某军欠肖某民劳务费2100元,欠杨某国劳务费8600元,并向两人出具欠条。

  然而欠条易打,工资难结,杨、肖二人经多次催讨未果,欲起诉至南县法院。

  “全国重名的人很多,你们不能提供对方身份信息,被告的主体难以明确,是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由于二人在与陈某军进行结算时没有要求其提供身份信息,现在也难以收集,法院工作人员给出了不能立案的回复。再加上二人不了解法律程序,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时间讨薪陷入僵局。

  “你们这种情况可以去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看到一筹莫展的两人,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想起南县检察院曾发出的《弱势群体告知书》,便给他们提了这个建议。

  今年9月8日,杨、肖二人来到南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该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经核实案情与基本证据后,认为二人的情况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条件,并迅速展开调查取证。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二人与陈某军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虽然双方未约定支付时间,但已超过合理期限,同时由于二人系农民工,处于弱势地位。为了帮助他们顺利维护自身权益,承办检察官通过多番查找、比对,帮助他们找到了陈某军的个人信息,随后耐心详细地告诉他们相关的法律程序以及注意事项,并指导他们撰写了诉状。

  通过多番沟通协调,杨、肖二人与陈某军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将款项付清。9月17日,杨、肖二人向南县检察院提交了《撤回支持起诉申请书》。

  据承办检察官介绍,今年4月,南县检察院制作了《申诉人告知书》,告知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符合条件可以申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并将告知书张贴于大街小巷,同时加强与法院、司法局等相关单位的沟通衔接,积极开拓渠道保障弱势群体利益,及时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今年以来,该院受理支持起诉案件5件,其中抚养费纠纷1件,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4件,均得到了有效处理。

 
  编辑:赵德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