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起,犯罪嫌疑人李某(取保候审)先后将自己收的28张银行卡通过犯罪嫌疑人冀某卖出获利,且二人明知这些卡卖出后被用于网络赌博或诈骗洗钱。后李某发现卖出的银行卡上打入了钱款,在明知该款可能系违法所得的情况下,将卡中12万元取出占为己有,其中分给冀某1.4万余元。
日前,湖北省巴东县检察院依法对冀某批准逮捕,二人表示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赃款共计10.4万余元,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本报通讯员 覃丹凤 陶玲/文 姚雯/漫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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