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俩受物流公司委托运送新车
却将新车当作营运车辆
有偿接送他人
核载7人,竟实载20人,超员185.71%
近日,由开发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涉嫌危险驾驶罪的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女)均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夫妻俩本想借机赚一笔
却不想最终不仅是白跑一趟
还因此落下案底,悔不当初
等一等!或许还有“生意”!
王某甲、王某乙两夫妻,年纪四十出头,平日里靠帮物流公司送商品车维持生计,2020年8月5日,他们接到公司委托,要把两辆新车从山东省潍坊市送到江苏省南京市。
新车拿到手后,夫妻俩商量着先不急着送,看看是不是能顺带点东西赚点贴补。因为以前在送车的过程中尝到过甜头,丈夫王某甲为此还加了几个“生意”群,结交了些朋友,共享信息,获取“商机”。
正巧8月5日,丈夫王某甲等来了网友的“好消息”:从山东省滨州市接一批工人送到江苏省扬中市,运费4000元。眼看价格不错,王某甲便接下了,并在当天转了500元的介绍费给这位网友。
赌一赌!却输了良心!
8月6日早晨,丈夫开着要送的箱式货车,妻子开着要送的小型普通客车(核载7人),按照约定来到滨州市,在指定地点接到了19名工人,丈夫的厢式货车用来运送行李,妻子的小型客车载人。
19个人的数字远远超出了核载人数的标准,虽然知道这不对,但夫妻俩还是心存侥幸,硬着头把人塞上了车。
这就是那辆装了19个人的小车,我们通过图片再看看车内的结构,包装膜还在,空间很有限,7个座位坐满了,其余的工人就得准备小板凳挤在过道和车尾……
车里,车外,都 不 安 全!
等一等!却等到妻子被查获
两夫妻上了高速后,各走各的,约定在扬中指定地点汇合,再把车送到目的地南京。
可是已经收到费用的丈夫却迟迟等不到妻子的到来,一通电话让他后悔不及。8月6日15时许,妻子王某乙在镇江新区高速收费站被执勤民警查获。
图为王某乙进入收费站时的照片
好在一车人所幸无事,但这种行为绝不姑息!
自愿认罪认罚
检察环节适用速裁程序
2020年11月9日,经镇江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侦查终结,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该案向开发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认为,妻子王某乙未经许可,驾驶非营运车辆从事客运业务,严重超员载客,丈夫王某甲系机动车管理人,对王某乙驾驶小型载客汽车,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夫妻二人的行为均涉嫌危险驾驶罪,应当以涉嫌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
两人到案后如实交待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在值班律师在场情况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经开发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检察官普法
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扩大了危验驾驶罪的入罪范围,将“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行为也纳入刑罚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