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上午,盱眙县院召开民营企业涉罪轻案工作讨论会,对市院发布的《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民营企业涉罪轻案相对不起诉后检察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进行讨论、学习。会议由党组成员、常务副检察长吕永辉主持,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五检察部、政治部等部门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讨论会上,在第二检察部内勤带领大家通读规定的内容后,各参会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提出了初步的学习感受、修改意见。常务副检察长吕永辉提出按照市院指示精神,各参会部门会议结束后以部门为单位组织员额检察官、助理认真学习、研讨,明确时间节点汇总书面修改意见并进行修改完善后递交检察长审阅,而后再次召开讨论会对学习、修改意见进一步研究确定后经检察长审阅签字上报市院。
最后,党组书记、检察长姚文武提出三点要求:第一,各参会部门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认真吃透上级机关护航民企工作精神,审慎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第二,结合各部门工作情况,对市院本次发布的规定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为后期开展民营企业涉罪轻案相对不起诉后检察工作打好基础。第三,各部门要敢担当,有作为,在学思深悟的基础上,结合盱眙检察工作实际,真提意见、提真意见,做到上面有要求,我们有呼应,上级院定稿后,要坚决贯彻执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