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8日下午,盱眙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未成年人涉嫌寻衅滋事案举行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盱眙县公安局、盱眙禾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人大代表、江苏法之衡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辩护人、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人大代表等参加本次听证会。会议各方分别发表不同意见进行论述,经过讨论一致认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A符合法定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并表示检察机关这种公正、透明式办案模式值得推广。该院表示会后将尊重各方意见作出是否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会议分为四项议程,在进行必要的会前程序后,首先由盱眙县公安局承办人宣读盱眙县公安局起诉意见书和发表相关意见,该院针对起诉意见书认定的事实进行补充意见,阐明检方对犯罪事实认定的观点;其次由盱眙县人民检察院创新采取的社会协助组织盱眙禾辉工作服务中心发表社会调查意见,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A的家庭、成长环境、犯罪原因的形成、心理测评等各个方面判断小A是否具备再犯罪的危险性,并得出是否符合帮教的条件;再次由公安机关、辩护人、小A的法定代理人等依照次序发表自己的观点;最后,该院普法宣传被害人的救济途径,认为该案不符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条件,小A的共犯已经被法院现行判决,刑事判决书责令被告人退出违法所得后赔偿被害人损失,如果再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则导致司法资源的浪费,但本案较为特殊,检察机关会和法院沟通,共同救济被害人损失问题。小A也当即表示愿意在自食其力之后,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
会后,承办检察官立即向分管副检察长孙代军汇报案件事实、听证情况和检察官联席会议意见,认为小A符合法定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孙代军副检察长表示同意对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年关将至,检察机关将与社会组织一起做好帮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