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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车押贷?钱没到手,车还没了 盱眙检察官教您如何避免“套路贷”
2021-11-18 16:37:00  来源:盱眙县人民检察院

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

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被害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采用短信轰炸,爆通讯录、P图、侮辱等“软暴力”要挟借贷人还款;

……

残酷现实告诉我们,“套路贷”是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刀!

以案为鉴

11月5日,一起由盱眙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盱眙县首例以车押贷“套路贷”犯罪案件在盱眙县看守所开庭审理。

案情介绍

2016年8月至2017年1月,被告人王某某等三人经事先预谋,在淮安市万达广场租赁“办公”地点,以“安信车贷”名义,通过中介、微信朋友圈对外宣称办理车辆抵押贷款,不押车、利息低、放款快等,以此为诱饵招揽客户,虚假开展民间借贷活动。巧立名目,以“保证金”“中介费”“家访费”“GPS费用”等收取贷款“砍头费用”,先后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机动车质(抵)押合同等协议,制造虚假给付凭证或银行流水,骗取被害人“分期还本付息”。同时,欺骗被害人同意在车辆上安装GPS并提供备用车钥匙,在“履约”开始后的较短时间内,趁被害人不在,将车辆开走,然后,利用其制造的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相关约定,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以此要挟被害人通过全额归还合同借款、支付违约金、拖车费等名义赎车,并以不交钱赎车就卖车作为要挟,最终迫使被害人支付赎金或放弃车辆。被告人王某某等人实施敲诈勒索12起、诈骗8起,涉案金额共计57万余元。对此,盱眙县检察院以诈骗罪对王某某等三人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如何避免“套路贷”,盱眙检察官提醒您:

1.选择合法正规途径:借款时,选择正规的贷款公司或金融机构,尽量避免通过个人借款,同时,要求公司提供并核实相关营业执照等信息。

2.谨小慎微签合同:认真审核借款合同,到贷款公司,现场签订借款合同,并核实相关经办人员的身份信息,避免自己先签合同,再由公司盖章;避免签订与实际借款金额不符的借款合同,避免借款合同中相关重要条款空白。

3.做好个人财务规划、合理消费:财务规划一塌糊涂、消费大手大脚无节度等等,都是容易陷入“套路贷”的高危因素。拿了不该拿的就要承受你所不能承受的“套路”。

4.注重个人信用维护:说到底,很多人并不情愿选择此类高风险的贷款,奈何个人信用“透支”严重,正规贷款的门堵上了,放手一搏的赌徒心理又涌上脑门,最后落入“套路贷”的深渊也就不奇怪了。

  编辑:程晓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