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光辉述职报告
2017-12-13 16:46:00  来源:
 述职报告

 

盱眙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伍光辉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现将分管工作述职如下,请予评议。

2014年以来,本人一直分管职务犯罪侦查、预防、控告申诉等检察工作。三年多来,在上级检察机关和检察长的领导下,分管工作成效显著。反贪工作2014年、2015年全市第二,2016年全市第一,今年到目前继续位居全市第一。反渎职侵权工作连续三年位居全市第三,今年到目前位居全市第一。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连续三年全市第一。控告申诉工作2014年、2015年全市第一,2016年全市第二,2017年8月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

一、认真依法履职,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廉洁盱眙建设,服务和保障本地发展大局

(一)持续发力查办职务犯罪

2014年至2017年8月,计查办贪污贿赂案件42件53人,立案金额3188多万元。其中大要案19件24人。计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类案件19件25人,立案金额4890多万元。

1.突出查办重点

根据中央反腐败工作要求以及省市检察院查处职务犯罪工作部署,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国有资本领域损害国家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发生在群众身边、坑农害农、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不作为、乱作为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声誉的职务犯罪案件。三年多来共计查办科级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案件20人,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案件10人。查处挪用国有资金案件5人,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挽回损失1800余万元。查办涉农案件30余件30余人。

2.组织专项行动

先后在高效实施渔业、高效设施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域,开展“小专项”,取得较好成效。如2016年在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域开展专项行动,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3件16人,占当年所办案件的76%,挽回损失200余万元。

3.严格规范司法,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坚持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全程权利义务告知。尊重律师执业权利,主动听取律师意见,坚持打击犯罪和尊重保护人权并重,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慎重使用强制措施,不随意查封、冻结、扣压,不威胁利诱,严禁刑迅逼供。

4.注重以身作则,亲历亲为

当好检察长的参谋助手,直接组织指挥实施案件线索评估、初查、侦查、调查取证。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亲自参与审讯突破,对重要关键证据亲自审核把关。

(二)坚持惩防并举,更加注重预防

1.坚持不懈带头开展警示教育

三年多来,本人先后在县农委以及马坝等20余个部门和乡镇,作警示教育讲座30余场次,受众3000余人次,占全院警示教育讲座70%以上。

2.主持开展预防调查,加强职务犯罪风险研判

三年多来,亲自组织开展预防调查14次,多篇预防调查报告受到各级领导批示。如2014年《行政审批不规范易引发受贿犯罪现象应引起重视》受到省院分管领导批示,被省院《预防简报》刊登。2015年《财政涉农资金被大量骗取挪用应当引起重视》受到时任县委书记李森批示,得到县政府采纳并推动出台了《盱眙县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农民专业合作社乱象亟待整治》受到市委、县委主要领导批示,并推动县委农工部出台《盱眙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管办法》等五项制度。今年本人亲自撰写的《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工程资金监管的建议》获县委梁书记批示,认为检察院建议很好,要求县有关部门认真研究采纳。

3.创新思维,积极探索制度化预防路径

2014年本人针对行政审批权运行腐败现象突出问题,在全国首次提出预防职务犯罪行政审批流程重构设想,并亲自制定实施方案,在县住建局、发改委、环保局、国土局、人社局等五家行政审批权比较集中的单位开展先行试点,取得较好的效果。该项工作得到各级领导肯定,被县人大常委会列入监督事项,其经验做法被省、市院、最高检《情况反映》、《职务犯罪预防指引》全文转发,市院向全市推广。

二、认真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

(一)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

2014年11月份,预防职务犯罪行政审批流程重构工作推进关键时期,本人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委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并和检察长一道向常委会主要负责人汇报,请求将此项工作纳入常委会审议议题,得到同意。2016年7月份邀请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调研职务犯罪侦防工作,姚主任亲自带领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我院办案工作区,并听取了侦防工作汇报。

(二)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和审议意见

2014年11月县人大常委会就预防职务犯罪行政审批流程重构工作作出审议意见后,本人按审议意见要求,即刻在市场监管局扩大试点,并将由原行政审批权流程重构拓展至整个行政权流程重构。重点是行政检查双随机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化,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今年七月流程重构工作再次接受常委会审议,本人并接受委员询问,听取并接受建议、批评和意见。

(三)积极参加人大常委会会议和组织的活动

从不请假、迟到早退,会上积极发言,会后及时将会议精神向检察长或党组汇报,结合分管工作加以贯彻落实。每年“两会”期间除积极参加会议外,还组织分管部门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代表团审议活动,当面听取代表们的建议、批评、意见。三年多来,本人走访联系包括全国人大代表李叶红在内各级人大代表30余人次。

三、立足检察职能,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认真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

以创建全国文明接待室为引领,加强接待场所软硬件建设,制定修订各项接访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三年多来,共接待处理来信来访449件次,其中亲自接待来访100余人次。今年8月(时隔二十年)我院再次荣获最高检颁发的“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

(二)积极回应群众期待

要求接访人员认真制作接待笔录,做到听清、问明、记全、答准;跟踪督办,限期办结,及时依法答复告知。三年多来,本人结合履行检察职能,协调有关部门解决群众子女入学、低保、就业、拆迁征地补偿、工伤赔付等实际问题十多个。特别是高度重视群众实名举报,三年多来,根据群众实名举报一举查办了10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

(三)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彰显检察司法的温度

三年多来,计救助刑事被害人35件35人,发放救助金13万余元。亲自审阅救助材料,直接办理救助案件,督促及时发放救助金。努力实现救助的准确性及时性,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体现检察官的为民情怀和检察机关的司法温度。

四、严格自身要求,坚决做到为检清廉

(一)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三年多来,认真学习党的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党中央和上级机关反腐倡廉的各项规定、禁令。深刻领会“打铁还须自身硬”的本质要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参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

(二)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三年多来,认真执行《准则》、《条例》的各项要求和规定,不以权谋私,不以案谋私,保持了一名检察官的良好形象。

(三)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好队伍

通过“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严管厚爱、真抓敢管。三年多来,没有一名侦防干警受到处理,下属受各级各类表彰奖励面超过80%。

五、存在的问题

三年多来,本人虽然取得了一些工作成效,但也还存在许多不足,突出表现在:

(一)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方面

由于对本院查办职务犯罪取得的政治、法律、社会效果宣传不够,不少基层干部群众对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太了解,少数国家工作人员对查办职务犯罪服务经济发展存有片面模糊认识;抓规范司法时紧时松,少数案件文书制作不规范;主动深入重点领域、敏感行业排查挖掘线索做的不多;以案带案,深挖窝案串案尚有待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的不够平衡,制度化预防还有短板,通过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发案单位建章立制,有时流于形式;流程重构工作前紧后松,对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行政权运行没有及时跟进。

(二)在接受人大常委会监督方面

多数情况下是被动的,工作中重大事项主动向常委会及其有关委员会汇报,听取建议、批评、意见的不多;主动联系人大代表面不广、量不大。

(三)在接待处理群众信访方面

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收集人民群众对分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得还不够;甚至个别时候对重复访、纠缠访,态度还不太热情,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解释还有欠缺。

(四)在工作作风方面

还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的现象,习惯于听汇报、提要求;抓一些特色、创新、亮点工作,存在注重上级考核,造盆景、图一时轰动效应的现象;工作任务重、压力大时,有时显得不够沉稳,有急躁情绪;批评下属不太注意方式方法,加压力多、关心爱护少,影响个别下属的工作积极性。

针对上述突出问题,本人将结合本次会议评议意见,继续深入查找不足,剖析原因,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以雷厉风行的整改行动,来体现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力度和评议效果。

我的述职完毕,谢谢大家!

 

 

  编辑:胡煜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