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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人民检察院院领导值周督查办法
2021-11-19 10:29:00  来源:盱眙县院

第一条 值周督查内容

1.督查工作纪律。重点督查全院干警上下班和在岗情况,对干警迟到早退、无故脱岗离岗、上班期间玩游戏、办私事等行为要核实原因并予以记录。

2.督查机关安全保卫。重点督查办公区、办案工作区和控申接待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时纠正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履行工作职责。对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置。

3.督查车辆和卫生管理。重点督查公务车辆规范使用管理情况,特别是节假日期间车辆是否按规定封存。

4.督查检察人员礼仪及会风会纪。重点督查干警在文明礼貌用语、会风会纪及规范着装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5.督查食堂管理情况。重点督查食堂生产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干警节约取餐、文明用餐等。

6.“亮灯学习”及党建活动参与情况。重点督查全院干警学习笔记记录规范、完整情况,参加党支部活动及部门学习研讨等。

6.院党组研究决定的其他督查事项。

第二条 值周院领导值周期间应实行常态化督查检查。

第三条 院领导值周督查不能代替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检务督察人员应当履行的职责。检务督察人员仍要开展正常的检务督察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填写《问题线索移送表》,由问题线索所属部门分管领导进行核查。核查后填写《监督事项处理意见审批表》并反馈给检务督察人员。

第四条 院领导值周督查结束后,应填写《盱眙县人民检察院院领导值周督查登记表》并于每周五下午交院检务督察人员,由检务督察部门据此编发督查通报。

第五条 对值周督查中发现的违反规定的行为,视情予以问责处理。

第六条本办法由院党组负责解释。

  编辑:程晓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