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业务工作基本情况
(2023年1季度)
一、总体情况
(一)办案总量
共受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类案件179件。其中:刑事检察(含未检)案件118件。民事检察案件21件。行政检察案件7件。公益诉讼检察案件16件。刑事执行检察案件14件。控告申诉检察案件3件。
(二)办案效率
刑事审查起诉案件审结率81.55%。其中,普通犯罪审结率75.64%;重大犯罪审结率137.50%;职务犯罪审结率80%;经济犯罪审结率33.33%。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审结率100%。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审结率150%。
二、刑事检察工作
(一)受理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
1.审查逮捕。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15件20人。经审查,共逮捕14人,不捕6人,不捕率为30%。受理的审查逮捕案件,检察机关批捕率70%。
2.审查起诉。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103件134人。经审查,共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决定起诉)87人,决定不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决定不起诉)17人,不起诉率为16.35%。
从业务类别看,普通犯罪受理89人,重大犯罪受理10人,职务犯罪受理5人,经济犯罪受理23人。
从犯罪客体看,受理危害公共安全类61人,占45.52%;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16人,占11.94%;侵犯财产类37人,占27.61%;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类9人,占6.72%;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6人,占4.48%;贪污贿赂类5人,占3.73%。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1.认罪认罚适用率。审查起诉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96人,适用率98.97%。
2.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占比率。法院采纳确定刑量刑建议占比率99.02%,其中普通犯罪98.82%,重大犯罪100%,职务犯罪100%,经济犯罪100%。
3.速裁、简易程序适用率。认罪认罚案件开庭审理程序中,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60件,其中普通程序11件、简易程序19件、速裁程序30件,分别占18.33%、31.67%、50%。速裁、简易程序适用率81.67%。
4.辩护人和值班律师参与率。认罪认罚案件有辩护人及值班律师参与的合计96人,参与率100%。其中,值班律师82人,占85.42%;指定辩护5人,占5.21%;自行委托辩护9人,占9.38%。
(四)刑事诉讼监督
1.监督立案。受理监督立案件1件,都为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监督侦查机关实际立案1件6人,监督立案率0.97%。
2.监督撤案。受理监督撤案2件,其中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2件。
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共提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件10次(其中发出书面纠正通知书10件次);侦查机关采纳后已纠正10件次,采纳率100%。
4.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共提出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件次(其中发出书面纠正通知书2件次);法院采纳后已纠正2件次,采纳率100%。
5.刑事抗诉。提出抗诉1件。其中,提出二审程序抗诉1件。刑事抗诉率1.61%。
三、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一)刑事执行监督
1.刑事执行活动违法监督。共提出书面纠正监督意见13件。同期已采纳13件,采纳率100%。
从监督对象上看,向看守所提出纠正意见13件,占100%,同期已采纳13件,采纳率100。
从提出纠正的违法情形看,监管活动违法6件,交付执行违法7件。
2.对监外执行活动不当监督。共提出书面纠正1人;已纠正1人,纠正率100%。
四、民事检察工作
(一)民事生效裁判监督
1.审结率。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件;审结5件,审结率(含积存)100%。
2.受理类型占比分析。从案件来源看,依职权受理4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80%。主要集中在借款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
3.民事裁判案件监督率。民事裁判案件提出监督意见5件(其中再审检察建议5件),民事裁判案件监督率为100%。
4..再审检察建议法院采纳率。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同期法院审结3件,改变原决定3件(其中改判3件),再审检察建议改变率100%。
(二)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监督
1.民事审判活动监督。受理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3件;审结3件,其中提出检察建议3件。
2.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5件;审结5件,其中提出检察建议5件。对民事执行违法监督检察建议,法院同期采纳2件(含积存),采纳率为100%。
(三)虚假诉讼。共办理涉及虚假诉讼民事检察案件6件。在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的监督中,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4件,占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总数的80%。在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2件,占提出检察建议的66.67%。
(四)支持起诉
1.受理。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8件;支持起诉7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5件,占支持起诉总数的71.43%。
2.案件类型。案件类型仍以劳动合同纠纷为主,支持起诉5件,占支持起诉总数的71.43%;婚姻家庭纠纷2件,占支持起诉总数的28.57%。
五、行政检察工作
(一)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受理
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件;审结3件(含积存)。审结率150%
(二)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
1.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受理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件;对行政审判活动中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件。
2.行政执行(含非诉执行)活动监督。受理行政执行(含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件4件。对行政执行(含非诉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4件。在受理的行政执行监督案件中,非诉执行案件4件,占100%。
(三)行政裁判案件化解行政争议。
行政裁判案件化解行政争议4件,行政裁判案件化解行政争议率133.33%。
六、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一)公益诉讼办案
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6件;立案15件。
民事立案1件,立案后,公告或征询意见1件。同期一审法院作出生效判决1件,其中判决全部支持1件,判决支持率100%;
行政立案14件,占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总数的93.33%;立案后在磋商和调查阶段终结案件2件,提出行政公益诉前检察建议12件,占行政立案总数的85.71%。对行政公益诉前检察建议,同期行政机关纠正或履行职责10件(含积存),诉前整改率100%。审查起诉阶段终结案件9件,今年来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
(二)办案领域
领域分析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立案9件,占比60%,环境资源保护作为最重要法定办案领域,立案数量同比上升明显;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立案3件,占比20%;在一系列新业态(未成年保护、安全生产、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公民信息保护、文物文化遗产保护、特定群体权益保护、无障碍环境建设、公共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共立案2件,占比13.33%;其它领域1件,占比6.67%。
(三)听证工作
2023年1季度,共对3件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听证。
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一)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批捕、起诉
情况
1.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受理涉未成年人犯罪审查逮捕案件5人,批捕5人;受理审查起诉7人,起诉7人。提前介入2件。
2.认罪认罚工作。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审结10人,认罪认罚适用率142.8%%。提出量刑建议7人,法院采纳确定刑量刑建议7人,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占比率100%。
3.刑事诉讼监督。对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监督撤案1人;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1件。
(二)未成年人犯罪诉前羁押、附条件不起诉
1.不捕、不诉、诉前羁押。共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人;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4人,不起诉9人,不诉率69.23%;审结前采取拘留、逮捕强制措施1人,诉前羁押率7.69%,同比0个百分点。不诉率高于整体刑事犯罪52.88个百分点,诉前羁押率于整体刑事犯罪持平。
2.附条件不起诉。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3人;附条件不起诉率42.86%。
3.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呈低龄化趋势。共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4人,其中16周岁及以下4人,占未成年人起诉总数的100%。
(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共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件4人。共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件6人。起诉人数较多的罪名有: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侮辱罪。
八、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一)司法救助。
共实际开展司法救助1人;发放救助金1.5万元。
九、检察听证和检察建议
(一)检察听证工作
2023年1月至3月,共开展听证案件9件,其中公开听证6件,不公开听证3件。从案件类别看,拟不起诉案件3件,公益诉讼案件3件,其他类型案件2件。
(二)检察建议工作
2023年1月至3月,共发出各类检察建议11件,采纳7件。其中,发出纠违类检察建议11件,采纳6件;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采纳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