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警务科牌子,对外称司法警察大队。)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款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和律师接待工作;负责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对本院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检察院规定、决定的情况进行督察;协助上级院抓好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搜集、报送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承担本院检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本院对台司法互助工作;负责制定实施本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规划,承担本院基础网络、设施和系统应用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开展以应用为主的检察技术科研活动;负责本院司法警察队伍的管理、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第六检察部
2021-09-19 10:47:00 来源:
编辑:程晓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