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聘20名基层群众代表及专业人士
担任盱眙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员的公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我院拟聘任以下20名同志为听证员:
时 昀(女) 县供电公司工会主席、纪委书记
孙华春 县政协学习与法制委
赵新波 盱眙县总工会副主席
陈卫丰 盱眙环境监测站
单万万 盱眙县人民银行办事员
孟凡霞(女) 荣浩燃气公司总经理
胡 静(女) 黄花塘法律服务所副所长
涂明霞(女) 江苏万润发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泽跃 盱眙县党校办公室主任
李叶红(女) 盱眙石马山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丁以云(女) 盱眙县桂五镇网格员
齐凤林(女) 盱眙县司法局太和司法所所长
时卫红 (女) 盱眙县淮河镇仁和社区居民
卓梦凡 (女) 盱眙县桂五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工会主席
王茂红(女) 盱眙县桂五镇高庙居委会居民
应雪荣 盱眙县志晟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其善 盱城街道办事处新时代文明实践办公室副主任
陈 蓬 盱眙县人大法制委主任
徐 丽(女) 盱眙县中医院副院长
张绍文 盱眙县中医院院长顾问
现对以上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5月6日至5月13日,如对上述人员有不同意见的,请及时向我院反映,联系电话,0517-80911008。
盱眙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