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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9年1月)
2022-02-07 17:08:00  来源:盱眙县院
 盱眙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1 日在盱眙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盱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潘建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盱眙检察工作在上级检察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的支持和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发展大局,坚持改革争先创优持续深入推进“五”工作举措,整体工作继续保持全市前列。

一、突出服务大局重点,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坚持把保障经济发展作为服务大局实现群众美好生活的着力点

在全市率先构建“检察护企”新机制。开展联系企业50家活动,帮助企业解决法律问题100多个,出台《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91件,促进都梁凹土集团效益提升;帮助推进相关楼盘项目置换、法律确权,新增就业200多人,为解决问题楼盘作出检察贡献。

在全市率先构建打击金融网络犯罪新机制。成立全市首家金融和网络犯罪专业性办案机构,扎实做好金融风险防控,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办理了全市首例利用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个人授信、多户联保”政策骗取贷款等金融网络犯罪案件5件15人,涉案金额250余万元,涉及企业员工近百人,稳定了本地金融秩序,维护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保护了群众的“钱袋子”,为成功创成淮安唯一的省金融生态优秀县贡献检察力量。

在全市率先构建院领导直接办理重大疑难涉企案件新机制。准确区分涉企案件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积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新制度,支持鼓励企业家放手发展。全年共办理涉及企业发展案件22件,挽回经济损失240余万元,院领导人均办案数居全市第一,涉案企业没有出现销售额下降、人员工资下降或裁员的情况。

在全市率先构建企业风险隐患预警防范新机制。建立企业权益保障法律服务中心,帮助20多家企业构建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开展“企业民事诉讼”专项监督,监督涉企民事诉讼案件100多件、生效裁判执行金额1千多万元,涉及1100多人就业,有效防控企业“赢了官司、垮了企业、丢了饭碗”风险发生,《检察日报》予以报道。围绕企业发展的热点难点以及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开展专项研判5次,形成研判成果9篇,《服务台资企业集聚迅猛增长四个问题应亟需重视》《中美贸易战影响波及县域发展亟需重视》受到省市院领导和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贡献检察智慧。

二、聚力平安法治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增强更多的安全感

坚持保一方平安的职能定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坚决打击刑事犯罪。审查批捕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嫌疑人  179人,提起公诉615785人,办案数量持续位居全市前列。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依法办理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291件295人。严厉打击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办理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和贩卖毒品等犯罪40件85人,积极惩治危害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等犯罪,办理问题油条、问题猪肉、问题保健品等系列案件1720人。积极配合、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办理职务犯罪案件34人,办案模式获全市推广。

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扫黑除恶主力军的责任担当,主动加强与公安等机关协调配合,采取领导包案、部门联动、引导侦查、精准公诉等举措,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把案件办成铁案。讲大局讲奉献,主动承担上级交办的2件17人在全省有影响的涉黑大案的办理工作,得到上级机关高度肯定。全年审查批捕涉黑涉恶案件4件23人,提起公诉2件14人,检察长带头从重从快办理了全市首例张某某等恶势力犯罪集团软暴力讨债案件。依托乡镇检察室积极开展“扫黑除恶”送法进村居、进非公企业活动,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了解村居民情,农村治安状况等,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坚持运用检察职能化解社会矛盾。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全年办理信访案件135件,均依法妥善处理,无到市、赴省、进京信访案件。加大对生活困难刑事被害人的检察救助,为14人送去11万元的检察温暖,较去年上升30%。加强息访息诉工作,采取领导包案、释法说理、公开听证等形式,办理刑事、民事申诉案件34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诉讼纠纷56件。全国文明接待室通过了最高检的年度验收。通过不捕不诉等职能钝化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全年不捕49人,不诉40人,人数为近年来最高。

三、充分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体会到更多的公正感

坚持政治担当、法律担当,维护公平正义。

着力维护刑事诉讼公正。强化刑事侦查和审判诉讼监督。全年提出二审抗诉1件,纠正各类诉讼违法119件,监督撤案16件,监督立案、纠正漏捕漏诉19人,其中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4人、判处10年有期徒刑1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33人,全市最多。办理淮安市首例不当暂予监外执行案件。通过两法衔接平台,督促行政机关移送案件3件,监督立案1件1人。开展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检察和财产刑执行检察,全年审查案件1507件,纠正违法3件,纠正漏管1件,确保了判决全部准确交付执行。

着力维护民事行政诉讼公正。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17件,均获得采纳。积极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依法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5件7人,全市最多,对2个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行政机关,依法进行法律监督。检法联合打击虚假诉讼,制定《关于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的工作意见》。在监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我院发现某公司在诉讼中故意隐瞒事实和证据,导致法院作出错误判决,遂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联合开展调查并得到改判,对虚假诉讼的一方司法处罚80万元。经验做法受到最高检民行厅领导的肯定。

着力保障诉讼参与人的权益。针对刑诉法修改后人权保障的新规定,启动自行侦查200余件次,安排证人或侦查人员参与庭审11人次。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开展看守所日常巡查1000余人次,受理并办结在押人员控告、举报、申诉案件12件,驻看守所检察室被评为全市唯一一家“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严格执行认罪认罚、律师值班、防范冤假错案等刑诉法新规定。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780人次提出从宽处罚量刑建议并得到审判机关采纳。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6名涉案儿童争取抚养资金20余万元。

四、持续推进生态司法保护,努力让盱眙人民享有更多的优越感

实施检察蓝守护生态绿,彰显盱眙独有的山水绿城、生态怡然优势。

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积极落实市委政法委“生态保护司法绿坝工程”,办理盗窃野生林木案件2件16人,监督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非法采矿案件2件,保护青山常青。在2017年办理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涉案人员全省最多的非法采矿刑事案件的基础上,2018年又办理了78件98人在洪泽湖非法采矿系列案件,追究刑事责任人数已达132人,彻底肃清了该水域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碧水更绿

生态公益诉讼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在县委县政府的全力支持下,成立了县委政法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覆盖全县的947人公益损害观察员队伍。启动生态保护诉前程序7件,针对一企业擅自改变生态公益林地用途,主管机关未履行职责情况,提起全市唯一一件行政公益诉讼,法院全部支持检察机关诉求,该案获评全市检察机关十大法律监督案件。市政协和市检察院在盱眙召开保护生态环境工作现场会,市政协主要领导对我院环境保护工作给予高度肯定。此项工作受到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的表彰。

积极探索生态保护新机制。牵头开展“大河大湖生态司法保护”专项行动,得到县农委、环保、国土、公安等部门大力支持,发出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检察建议18件。持续推进全国最大、全省首家生态司法保护“补植复绿”基地建设,实行破坏环境资源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机制,专业化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形成打击和保护并重的环境资源类案件办理新模式、新品牌,该基地建设得到县委主要领导的肯定,先后接待最高检、省人大常委会、省检察院等各级领导视察200余人次。参加最高检组织的全国“检察长谈公益诉讼”研讨会并荣获二等奖。

五、坚持从严治检,努力让人民群众增进更多的信任感

坚决树立以服从党的绝对领导和人民监督为要义的盱眙检察职业理念,提升检察公信力。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认识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党的绝对领导是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制定服务大局年度工作规划,坚持检察重要工作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县委对检察工作的领导。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阳光扶贫、龙虾节庆等县委重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检察贡献。积极参与全县政治生态建设,认真落实规范办案、公正执法、提升群众满意度等各项规定和要求,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满意度持续提升。

坚持人大监督促进工作。结合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公检法机关开展“新时代新作为——我为公平正义做贡献”主题活动的议案》,集中通过PPT现场汇报、展板释法说理、公开庭评议、规范窗口接待等形式,着力开展好提升服务大局水平、精品案件打造、精致满意服务窗口、队伍素能提升等四个专题活动,相关活动得到省市院领导肯定,中国网、《江苏法制报》等媒体予以报道。持续落实《关于健全和完善执行联动工作机制的决定》,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是县人大常委会40年来第一次就检察机关具体工作作出决议,开启了人大监督促进检察工作的新模式。完善与人大代表工作联络机制,落实人大代表意见与建议,针对人大代表反映养猪场废水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排问题,我院及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查处、清理污染,《检察日报》予以报道。

坚持改革创新促发展。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内设部门由14个减为7个。推进职能整合,实行捕诉一体、民行控申一体、公益诉讼刑民一体等新办案机制,打破了部门、职能壁垒,扁平化管理促进办案效率提升18%。推进智能化建设,投入300余万元,建成了数字集成检务指挥中心,提高了办案信息化水平,档案工作通过五星级档案复查。在县委政法委的领导下,积极参与政法信息平台建设,为法律监督开拓新方式、新手段。

坚持党建引领队伍建设。推进党务检务深度融合,实施“亮方向明职责、亮身份树形象、亮业绩展成效、亮标准创特色、亮制度促规范”等党建“五亮”新举措,经验做法被最高检政治部、省委政法委、省院和市院转发,我院被省委政法委继续确定为基层政法机关队伍建设联系点。积极争创省检察文化示范院、省先进基层团组织涌现出受市委政法委表彰的“践行恩来精神 争当忠诚卫士”等市级以上记功嘉奖集体4个,省先进工作者等县级以上表彰的干警30人。

各位代表,2018年盱眙检察工作取得的这些成绩,是县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也是县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理解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和支持检察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盱眙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地方发展大局上,盱眙检察贡献度仍需进一步提高,服务方式仍需进一步创新;二是司法体制改革中暴露的部分工作机制不健全,改革的新动能还没有完全释放出来;三是检察工作开展不均衡、不充分,制约了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四是与其他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在信息共享、相互配合协作上需要进一步加强。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对盱眙检察事业继续予以关注和支持。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一高双强”奋斗目标冲刺之年,也是检察机关司法改革全面落实见成效之年,盱眙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在全市“争先进位、走在前列”的总定位,坚持服务大局,坚持履行检察职能,坚持真抓实干、创新创优,牢牢聚焦盱眙“1612”高质量跨越发展统揽工程的要求,实现盱眙检察工作在新的一年有新作为、新贡献

一是融入发展大局,提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检察机关既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也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将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立足检察职能,积极落实中央省市县的各项决策部署,服务“三大攻坚战”,突出对非公经济的保护,聚焦服务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为全县经济发展大局贡献检察智慧。

二是深耕主责主业,提升法律监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检察当担。围绕《刑诉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修改修订,进一步厘清自身职能定位与监察机关、其他司法机关之间的权责关系,充分运用打击犯罪、法律监督、矛盾化解、公益诉讼等手段,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民营企业保护、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

三是锻造自身素能,提升队伍忠诚担当廉洁精专的形象塑造。通过持续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带动队伍建设,以思想文化建设工作凝聚检察正能量,全面提升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和业务素能,积极开展全国模范检察室、全国文明接待室、省检察文化示范院、省优秀团支部等创建工作,持续深入落实好《关于在公检法机关开展“新时代新作为——我为公平正义做贡献”主题活动的议案》,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是聚焦锐意创新,提升检察工作全面高质量持续发展。创新与其他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工作机制,积极投入“政法大平台”建设,逐步实现资源信息有效共享;完善与监察机关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衔接机制,全面提升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理质效;进一步推进“补植复绿”基地建设,让基地建设发挥更大功效;积极开展“蓝天、净土、碧水”“立体环保”检察专项行动,在保护生态环境攻坚战中,增加检察机关的贡献度。

各位代表,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的盱眙新篇章已经开启,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上级院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要求,紧紧围绕群众所忧所盼,做人民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为建设“品味繁荣智慧文明幸福”美好盱眙、推动县域发展持续走在省市前列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

谢谢!

 

 

  编辑:毛绪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