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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院领导到淮安市盱眙县化解信访积案
2021-06-10 16:09:00  来源:盱眙县人民检察院

6月2日至3日,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方林在淮安市盱眙县检察院,对包案的季某某刑事申诉案,开展信访积案接访和化解,淮安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薛国骏、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长根、第八检察部负责人冀益斌,盱眙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姚文武、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姜敬中等陪同接访和化解。

季某某系李某某交通肇事案被害人的亲属,李某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盱眙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季某某认为该院认定交通肇事罪罪名错误,应当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且量刑畸轻,先后到四级检察机关申诉请求进行监督。

王方林副检察长先期仔细审阅了该案的刑事部分和民事部分的所有案卷材料,并要求淮安市院、盱眙县院从双方当事人的家庭成员构成、经济收入、赔偿款的履行情况等方面开展调查,详细了解案件细节,查找申诉人多次信访的症结。6月2日下午,在听取淮安市、县两级院关于季某某信访案相关情况汇报后,王方林副检察长又于6月3日上午当面对季某某进行了接访。过程中,王方林副检察长通过具体案例分析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和法律认定的标准,认真细致地释法说理,最终使信访人从内心认可法院的裁判和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

接访结束前,季某某还向王方林副检察长反映了其女婿在生前一次工伤事故和因肇事引发的工伤事故的情况,表示对有关不予认定工伤和法院裁判的不服。为切实化解信访矛盾、解决群众诉求,王方林副检察长当即要求盱眙县院关注季某某关于工伤的相关诉求,开展调查核实,做好跟踪指导、沟通协调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反馈信访人,并逐级上报省院。

  编辑:谭艳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