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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文武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我县首例袭警案
2021-07-23 11:01:00  来源:盱眙县人民检察院

7月12日下午,盱眙县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某某袭警案在盱眙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是《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以来,我院提起公诉的首例袭警犯罪案件。盱眙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姚文武出庭支持公诉。

经查:2021年4月10日下午,被告人王某清醉酒后驾驶电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在交警处理事故过程中,辱骂殴打交警,在被民警带回派出所接受讯问过程中,又对民警进行辱骂和拳打脚踢,致民警不同程度受伤。

庭审过程中,姚文武检察长宣读起诉书,提出建议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的确定量刑建议,同时针对人民警察依法履职却时常面临生命健康威胁的情况,当庭倡导全社会形成“保护人民警察生命健康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平安幸福”的法治理念,呼吁全社会尊重和支持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为平安盱眙贡献一份力量!

最终,盱眙法院采纳了我院指控的罪名及量刑建议,当庭对被告人王某某作出判决。宣判后,被告人王某清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编辑:谭艳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