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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人民检察院主要办案数据--2024年2季度
2024-07-22 15:21:00  来源:盱眙检察

  检察机关业务工作基本情况

  (2024年 2季度)

  一、

  总体情况

  (

  一

  )

  办案总量

  共受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类案件198件。其中:

  刑事检察(含未检)案件144件。

  民事检察案件4件。

  行政检察案件3件。

  公益诉讼检察案件11件。

  刑事执行检察案件13件)。

  控告申诉检察案件19件。

  检察技术案件4件。

  (二)

  办案效率

  刑事审查起诉案件审结率58.78%。其中,普通犯罪审结率60.38%;重大犯罪审结率100%;职务犯罪审结率0;经济犯罪审结率43.75%。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审结率50%。

  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审结率100%。

  二、

  刑事检察工作

  (一)受理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

  1.审查逮捕。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28件30人。其中,普通刑事犯罪受理17人,重大犯罪受理0人,经济犯罪受理2人。经审查,共逮捕21人,不捕5人,不捕率为19.23%。

  受理的审查逮捕案件,检察机关批捕率80.77%。

  2.审查起诉。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116件177人。经审查,共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决定起诉)130人,决定不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决定不起诉)17人,不起诉率为11.56%。

  从业务类别看,普通犯罪受理116人,重大犯罪受理7人,职务犯罪受理2人,经济犯罪受理22人。

  从犯罪客体看,受理危害公共安全类42人,占23.73%;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38人,占21.47%;侵犯财产类36.72%人,占36.72%;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类8人占4.52%;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22人,占12.43%;贪污贿赂类2人,占1.13%;危害国家安全类0人;危害国防利益类0人。

  从具体罪名看,排在前五的分别是:受理危险驾驶罪21人,占11.86%;盗窃罪46人,占25.99%;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12人,占6.78%;诈骗罪18人占10.17%;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1人,占0.56%。从起诉案件判决结果看,法院共宣告判决127人,其中判决不满三年有期徒刑及以下刑罚105人,占总人数的82.68%;三年及以上不满十年21人,占16.54%;十年及以上有期徒刑1人,占0.79%;无期徒刑及以上0人。

  (二)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方面

  1.不捕率。不捕率为19.23%。普通犯罪不捕率25%,重大犯罪不捕率0%,经济犯罪不捕率100%。

  2.不诉率。不诉率为11.56%。普通犯罪不诉率10%,重大犯罪不诉率14.29%,职务犯罪不诉率0%,经济犯罪不诉率28.57%。

  3.羁押必要性审查。侦查阶段受理3人,与去年同期持平。

  4.诉前羁押率。诉前羁押率为20.77%.。

  (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1.认罪认罚适用率。审查起诉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136人,适用率92.52%,其中普通犯罪94.44%,重大犯罪100%,职务犯罪0%,经济犯罪100%。

  2.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占比率。法院采纳确定刑量刑建议占比率100%,其中普通犯罪100%,重大犯罪100%,职务犯罪0%,经济犯罪100%。

  3.速裁、简易程序适用率。认罪认罚案件开庭审理程序中,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90件,其中普通程序18件、简易程序30件、速裁程序42件,分别占20%、33.33%、46.67%。

  4.上诉率。认罪认罚案件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提出上诉1人,上诉率0.83%,同比增加0.83个百分点,其中普通犯罪0.68%,重大犯罪0.51%,职务犯罪3.72%,经济犯罪1.30%。

  5.辩护人和值班律师参与率。认罪认罚案件有辩护人及值班律师参与的合计136人,参与率100%。其中,值班律师111人,占81.62%;指定辩护8人,占5.88%;自行委托辩护17人,占12.50%。

  (四)刑事诉讼监督

  1.监督立案。受理监督立案件2件。

  2.监督立案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全院监督立案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100%。

  3.监督撤案。受理监督撤案1件。

  4.纠正漏捕漏诉。全院纠正漏捕漏诉合计2人。

  5.刑事抗诉。全院提出抗诉1件。

  三、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一)“减假暂”监督

  1.对“减假暂”执行不当监督。对“减假暂”执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及不同检察意见2人。

  (二)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

  2.刑事执行活动违法监督。共提出书面纠正监督意见0件

  3.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不当的监督。全院发现执行机关对指定居所监居执行不当0人

  4.对监外执行活动不当监督。共提出书面纠正0人。

  5.对财产刑执行不当监督。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意见0件。

  四、民事检察工作

  (一)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受理数和监督数下降,但监督率、抗诉改变率均已达标。

  1.审结率和“案-件比”。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0件。

  2.依职权受理占比增加且以合同纠纷为主。

  从案件来源看,依职权受理0件。

  3.民事裁判案件监督率。民事裁判案件提出监督意见1件,民事裁判案件监督率为100%。

  4.提请抗诉案件采纳率。各地共提请抗诉0件,上级院办结本地区提请抗诉案件0件。

  5.抗诉改变率。提出抗诉0件。

  6.再审检察建议法院采纳率。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

  (二)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监督受理数和提出检察建议数均有下降,采纳率达标。

  1.民事审判活动监督。受理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2件;审结2件,其中提出检察建议2件。对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检察建议,法院同期采纳2件,采纳率为100%。

  2.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件;审结0件,其中提出检察建议0件,对民事执行违法监督检察建议,法院同期采纳1件,采纳率为100%。

  (三)虚假诉讼。共办理涉及虚假诉讼民事检察案件1件。在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的监督中,提出抗诉涉及虚假诉讼0件,占提出抗诉总数的100%;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1件,占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总数的100%。在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0件,占提出检察建议的0。在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0件,占提出检察建议的0。

  (四)支持起诉

  1.受理数、支持数均上升,支持农民工起诉仍占比最高。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件;支持起诉0件。

  (五)跟进监督。共受理民事跟进监督案件0件。

  (六)复查纠正。共受理民事复查纠正案件0件。

  (七)听证情况。共对0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开展听证。

  五

  、行政检察工作

  (一)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受理数下降,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数上升。

  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

  提出抗诉0件。

  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

  (二)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

  1.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受理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件;对行政审判活动中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件;法院采纳1件,检察建议采纳率100%。

  2.行政执行(含非诉执行)活动监督。受理行政执行(含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件。对行政执行(含非诉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件;法院采纳1件(含积存),行政执行监督案件检察建议采纳率100%。

  (三)行政裁判案件化解行政争议。行政裁判案件化解行政争议0件,行政裁判案件化解行政争议率0。

  (四)跟进监督。共受理行政跟进监督案件0件。

  (五)听证情况。共对0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开展听证。

  六、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一)公益诉讼办案数量总体平稳。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1件;立案11件;提起公益诉讼0件。

  (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数上升,诉前检察建议数下降。行政立案11件,占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总数的100%;立案后在磋商和调查阶段终结案件2件,提出行政公益诉前检察建议7件,占行政立案总数的63.64%。对行政公益诉前检察建议,同期行政机关纠正或履行职责6件(含积存),诉前整改率100%,逾期未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0件。审查起诉阶段终结案件6件,提起诉讼0件,同比0件,撤回起诉0件。今年来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

  (三)办案领域进一步拓展,新民生领域案件数量上升明显,食药领域案件数量下降。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立案1件,

  (四)听证工作。共对1件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听证,占比100%。

  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一)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批捕、起诉人数同比上升,刑事法律监督各项工作效率、效果均有提升。

  1.涉未成年人犯罪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数量以及批捕、起诉人数均上升。全院受理涉未成年人犯罪审查逮捕案件7人,批捕5人,不批捕0人;受理审查起诉12人,起诉2人,不起诉0人,其中因证据不足不起诉0人。提前介入2件。

  2.认罪认罚工作平稳开展。全院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审结6人,认罪认罚适用率85.71%。提出量刑建议7人,法院采纳确定刑量刑建议7人,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占比率100%。

  3.刑事诉讼各项监督整体提升。对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监督立案0人;监督撤案0人;纠正漏捕漏诉0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件;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0件;抗诉率0%。

  4.羁押必要性审查数、建议采纳率下降。对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0人。

  (二)未成年人犯罪诉前羁押率、附条件不起诉率均达标。

  1.不捕率、不诉率、诉前羁押率。共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人,不批捕0人,不捕率0%,同比0个百分点;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0人,不起诉5人,不诉率100%;。

  2.附条件不起诉。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5人。

  八、控告申诉工作

  (一)刑事申诉。共审查结案刑事申诉案件0件。

  (二)国家赔偿。共受理国家赔偿申请0件。

  (三)司法救助。共实际开展司法救助15人。

  编辑:程晓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