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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2年1月)
2023-02-07 15:42:00  来源:盱眙县人民检察院

盱眙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14日在十八届县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检察长  姚文武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盱眙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两个走在前列”工作目标,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圆满地完成了十八届县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宣传先进单位”等集体荣誉10个,21人次获市级以上荣誉表彰,在全市检察工作争先进位发展中实现了新跨越。

一、紧紧围绕县委工作中心,在服务保障发展大局中争创一流业绩

高标准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紧扣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一主线,积极履行打击刑事犯罪的检察职能,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查起诉危害政治安全、社会安全、城市运行安全和涉黑涉恶犯罪199人,有力维护大局稳定。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联动,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对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的乘客酒后借故肆意殴打出租车司机事件,从快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梁某某,有效防止网络舆情扩大;成功办理了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以季某等人为首的恶势力犯罪案件,荣获“全省扫黑除恶先进集体”。组织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公诉的59名罪犯全部被判处刑罚,彰显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扎实开展“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行动,不断优化“圆和合”涉检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实行院领导首访包案制度,确保涉检进省赴京“零上访”。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疫情防控等工作,受到县委县政府领导肯定。

高质效护航企业法治化健康发展。积极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实施“靶向式、法治化”检护民企发展行动,与全县100余家民营企业构建起“无事不扰、无时不在”的联络服务机制,提供法律服务800多人次,对12名涉罪的企业负责人或企业骨干依据法律和刑事检察政策决定从轻处理,努力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积极开展涉案企业“刑事合规”建设,联合县工商联、营商办等11个部门在全市率先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评估机制,对通过刑事合规整改评估的某粮食企业的负责人依法作出“轻缓”处理决定,一件涉两民营企业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虚假诉讼监督案获评“2022年度全市政法系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佳典型案例”。

高水准参与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认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数较去年分别下降37.7%3.3%,努力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内生稳定;注重以案促治,提出完善单位、行业或社会治理检察建议55份,在推进盱眙社会治安持续好转中彰显检察机关的法治担当,荣获“全市社会治理工作先进集体”。积极开展全民法治宣传教育,联合学校、部分县直机关和街道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扫黄打非”“防范非法集资”“防范养老诈骗”等法治宣传28场次。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涉罪未成年人3人,不起诉或附条件不起诉22人。针对城区多所中小学校周边存在的流动摊点占道经营、部分摊贩无照经营并销售“三无”食品等影响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安全问题隐患,争取县人大常委会支持,创新实施“人大+检察”联动监督模式,向5个政府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推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县政府办专门印发《盱眙县城区校园周边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促进解决问题十大类30余个。

二、紧紧围绕公平正义,在强化法律监督中争创一流工作质态

着力提升刑事检察工作高度。主动适应犯罪结构变化特别是轻罪案件占比居高的形势,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共办理审查批捕案件6892人、审查起诉案件459698依法批准逮捕5266人、提起公诉398586人,决定不捕1828人、不诉3857人。认真落实好由检察机关主导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准确指控犯罪的基础上,精准提出量刑建议,一审刑事公诉案件服判率达95.7%,全市领先。建立刑事轻罪案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职务犯罪案件等专门办案组,积极建议适用刑事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有效缩短了办案周期,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加强立法建议工作,结合办理的全国首例非法捕捞芡实刑事案件,提出的“将水生植物纳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保护范围”的立法建议被层报最高检,安排在全国范围开展立法可行性研究。

着力提升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力度。办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73件,该项工作位居全市前列。严厉打击虚假诉讼,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机关建立惩治虚假诉讼协作机制,共纠正打“假官司”逃避债务、骗取保险理赔等虚假诉讼案件4件,坚决防止“假官司”损害司法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1件案件入选最高检第十四批指导性案例适用指引,工作成效获省人大监察司法委、省检察院充分肯定。加强弱势群体民事支持起诉,依法支持残障人士、未成年人、农民工、贫困群众等民事主体维权起诉13件,涉案金额300余万元。坚持监督与支持、纠错与解纷并重,息访息诉不服民事行政判决案件15件,有效化解了涉法信访、申诉,维护了司法公信力。

着力提升公益诉讼工作精度。认真履行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公益保护职能,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检察案件53件,办案数位居全市前列。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建成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用心办好群众身边案件,将为民检察宗旨落到实处。针对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发现的个别乡镇畜禽养殖粪污污染农田和水质的问题,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促使4家养鸡场粪污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并推动主管部门开展全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攻坚行动,限期关停或拆除52个养殖点,切实守护一方“碧水净土”。认真落实食药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依法对一起13人生产销售“假减肥药”案公益追索“十倍惩罚性赔偿金”728万元,让“违法者在经济上痛到不敢再犯”。加强文化遗产公益保护,与安徽天长市检察院建立“环东阳城古墓群跨区域保护联动协作机制”,办理的张某某等人盗掘古墓葬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国家文物局发布的第四批全国文物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针对城乡公共健身器材“带病服役”问题,联合县教体局开展专项巡查,推动16个社区的公共健身器材及时保养维护,让老百姓使用的放心、锻炼的舒心。

着力提升反腐败斗争强度。认真贯彻中央对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深化与监察机关的协调配合,提起公诉职务犯罪案件1114人。依法对市监委、市检察院交办的涉嫌受贿2000余万元的淮安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董事徐某某(副处级)决定逮捕。落实行贿受贿一起查的要求,加大行贿犯罪惩治力度,对高某某等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贿犯罪依法予以追诉。加大打击职务犯罪的下游犯罪,连续3年自行发现并移送办理洗钱犯罪案件,荣获全市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先进集体。加大司法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在市检察院指导下开展初查调查11件次。注重加强粮食系统腐败问题分析研究,研判报告获县委主要领导批示,提出的检察建议被省检察院“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专刊”登载。

三、紧紧围绕司法权力规范运行,在履行检察职责中争创一流办案质量

加强检察权规范运行管理。认真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工作部署,制定实施《关于交通肇事刑事案件适用相对不起诉的暂行规定》《关于规范和加强不捕不诉释法说理的意见》和加强刑事案件质量管理防范重大质量风险“14条措施”,以规范权力行使、全程加强监管、严肃问责追责,推动检察人员提升办案能力、水平和质量,经验做法受到市检察院《情况反映》转发。注重发挥科技赋能智慧办案的功效,依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政法大数据系统等智能平台,建立业务质态“周通报、月过堂、季研判”制度,运用大数据服务司法办案、服务领导决策,成为全市检察机关唯一连续3年未发生案件质量问题的基层检察院,荣获全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优胜奖”,相关经验做法被全省推广。

立足检察职能助推高质量司法办案。在县委、县委政法委的支持下,牢固树立司法共同体意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作用,协同其他政法机关共同提高司法办案质量。与公安机关共建高质量办案机制,在全市率先推行刑事案件“预审查”工作模式,通过对疑难复杂案件采取提前介入、关键证据提前审查等举措,有效引导侦查取证,及时纠正不当侦查行为,较好地解决了以往部分刑事案件因质量不高而导致的办案周期长、退查率高等问题。通过严格审查证据、补正补强证据、加强与法院磋商统一执法标准,助推刑事高质量审判,12起案件获评省级以上典型案事例。协同司法局建立高质量监督机制,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再犯罪率下降25%。 

积极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共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3件。灵活运用检察建议、促成和解、司法救助等多元方式,化解当事人不断申诉信访的行政执法争议案件11件,依法督促一起生态环境部督办的1000余万元违法排污行政处罚案执行到位,并支持助推环保部门与赔偿义务人磋商达成新增污水处理设备项目履行600余万元损害赔偿金的“替代修复”协议,系全市首例。大力支持行政机关依法正当履职,针对辖区土地行政处罚决定申请执行难问题,积极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活动,共办理案件9件,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合力推动100余亩被违法侵占的土地恢复原状,守护了国家土地资源,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

四、紧紧围绕新的伟大工程,在推进强基固本中打造一流检察队伍

强化政治建检。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案件16件次。自觉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汲取力量、坚定信心、明确方向,组织开展“勤学习,践初心”学习强国知识竞赛、“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斗新征程”主题演讲比赛等活动,引导检察干警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上走深走实;进入去年11月份以来,全院掀起“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百日攻坚争先进”行动高潮,全体干警主动加班,抓冲刺、抓结案、抓考核,为全年整体工作进入全市先进行列奠定了坚实基础。持续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积极整改政治督察反馈问题,高标准通过了市委政法委验收,巩固深化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成果。

自觉接受监督。高度重视县人大常委会对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专题审议、听庭评议等工作,认真整改审议评议中指出的问题,以此为契机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在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检察官述职评议工作中,5名干警全部获得满意等次,其中1名干警获得唯一全票满意。持续开展“人大代表深度监督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和为全县人大代表征订《检察日报》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等参加43件各类案件的公开听证,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扎实抓好检务公开,公开重要案件73件、程序性信息428条、法律文书136份,以自信开放心态回应社会关注。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商分析布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工作,持续推进检察机关政治生态建设。

狠抓素能兴检。聚焦检察官核心能力建设,突出实战、实效、实用,重点实施“微光成炬”队伍素能锻造提升工程,通过开展“灼华-微表扬、彰宣-微矩阵、秀木-微竞赛、博考-微钻尖”等“四微”活动,从细微处着眼,提升干警履职能力。一年来,19起案例获评最高检、省、市检察院典型案例,16项调研成果获市级以上立项和在省级以上知名期刊发表,分别增长58.3%77.8%。高层次人才建设取得突破,2名干警分别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和办公室专家人才库,1名干警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淮检之星”。加强干部队伍梯队化建设,在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的支持下,5名干警选拔为院中层干部,干部队伍进一步年轻化、专业化。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盱眙检察工作取得的发展和进步,是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特别是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为我们做好工作增添了不竭动力。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党的更高要求、人民的更高期待、时代赋予的更重责任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法治引领的保障作用发挥得还不充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思路不够开阔,参与社会治理的深度广度仍需拓展;二是“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发展不均衡,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不够充分,法律监督质效仍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检察队伍求极致的工作作风需要进一步养成,专业化建设有待加强,专家型、领军型、复合型检察人才培养还任重道远。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分类施策、全力破解。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承上启下之年,更是我县高质量跨越发展的关键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全县添彩,以争创省“五好检察院”为载体,以“两个走在前列”为奋斗目标,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盱眙提供有力检察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更高站位全力服务高质量赶超发展大局。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记“国之大者”、紧扣“县之大事”,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丰富检察产品供给,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检察保障。积极参与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主动保障全县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严厉惩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深入推进企业合规建设,妥善处理好涉企犯罪案件,把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做得更实。持续加大对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守护好盱眙的青山绿水。

二是以更实举措全力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立足司法办案,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参谋,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贡献检察力量。统筹发展与安全,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加强诉源治理,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推动更高水平平安盱眙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民生领域司法保护力度,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和群众身边“小案”,用心用情纾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能动检察履职让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不断深化司法环节全过程民主,进一步丰富拓展“邀请人大代表深度监督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内容内涵,通过全链条参与、全方位了解、全覆盖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以更新理念全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主动对标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和“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精神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努力推进“四大检察”一体融合发展。紧紧依靠县委、县委政法委的领导,争取各执法、司法机关的支持和配合,共同促进完善执法司法监督体系建设,推动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坚持精准监督,努力办出更多具有标杆意义的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提升检察办案法治引领力。

四是以更严标准全力推进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常态化开展政治轮训,铸牢政治忠诚本色。制定实施人才强检工作规划,深入推进“微光成炬”素能提升工程,努力培育打造一批先进典型、特色品牌。优化检察管理体系,健全考评惩戒等机制,激发队伍潜能。落实“检察大数据战略”,加强“智慧检务”建设,以科学管理引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严的主基调不放松,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各项纪律禁令的贯彻执行,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落到实处,确保检察队伍忠诚、纯洁、可靠。

各位代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检察机关始终如一的追求和使命。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不断开创盱眙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奋力谱写盱眙现代化发展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检察工作报告用语解释

两个走在前列:是指检察业务工作走在全市检察机关前列,服务大局工作走在全县机关前列。

“圆和合”涉检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是指在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基础上,主动将我国传统的文化理念和哲学智慧融入信访工作,把“规范接访、真情倾听、弄清曲直、坚守原则”作为工作要求,把“肯定性答复+层阶式释法说理+灵活化纾困救助”作为基本方法,力求矛盾化解成“圆”、内生稳定求“和”、诉源治理重“合”,不断助推社会和谐善治。

刑事合规:是指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做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刑量刑建议等的同时,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综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少捕慎诉慎押”:是指对绝大多数的轻罪案件,加强综合审查判断,依法能不捕的不捕,尽可能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依法行使起诉裁量权,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充分适用相对不起诉,发挥审查起诉的审前把关、分流作用;加强对羁押必要性的审查,及时变更、撤销不必要的羁押;对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暴力、涉黑涉恶等重罪案件以及犯罪情节恶劣、拒不认罪的案件则当严则严,该捕即捕,依法追诉,从重打击。

附条件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认为可以不立即追究刑事责任时,给其设立一定考察期,如其在考察期内遵守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足以证实其有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诉前检察建议是指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由于该建议是在诉讼之前向行政机关发送的,所以又称诉前检察建议。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行政非诉执行是指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后,行政相对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确定的义务,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受理、审查、作出裁定和强制执行(包括裁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从而使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内容得以实现的制度。

 

  编辑:程晓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