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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人民检察院主要办案数据--2023年3季度
2024-07-11 10:35:00  来源:盱眙检察

 

  检察机关业务工作基本情况

  (2023年 3季度)

  一、

  总体情况

  (一)办案总量

  共受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类案件189件其中:刑事检察(含未检)案件149件。民事检察案件4件。行政检察案件0件。公益诉讼检察案件9件。刑事执行检察案件10件。控告申诉检察案件16件。检察技术案件1件。

  (二)办案效率

  刑事审查起诉案件审结率61.29%,其中,普通犯罪审结率62.96%,重大犯罪审结率66.67%,职务犯罪审结率66.67%;经济犯罪审结率53.33%。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审结率60%。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审结率100%。

  二、

  刑事检察工作

  (一)受理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

  1.审查逮捕。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22件32人。其中,普通刑事犯罪受理22人,重大犯罪受理0人,经济犯罪受理0人。经审查,共逮捕30人,不捕5人,不捕率为14.29%。受理的审查逮捕案件,检察机关批捕率85.71%%,同期,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率为14.04%。

  2.审查起诉。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127件228人。经审查,共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决定起诉)127人,决定不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决定不起诉)26人,不起诉率为16.99%%。

  从业务类别看,普通犯罪受理160人,重大犯罪受理1人,职务犯罪受理2人,经济犯罪受理42人。

  从犯罪客体看,受理危害公共安全类43人,占18.8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89人,占39.04%%;侵犯财产类30.26%人,占30.26%%;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类9人,占3.95%%;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16人,占7.02%%;贪污贿赂类2人,占0.88%%;危害国家安全类0人;危害国防利益类0人。

  从具体罪名看,排在前五的分别是:受理危险驾驶罪27人,占11.84%%;盗窃罪57人,占25%%;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5人,占2.19%%;诈骗罪3人,占1.32%%;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29人,占12.72%%。

  从起诉案件判决结果看,法院共宣告判决167人,其中判决不满三年有期徒刑及以下刑罚131人,占总人数的78.44%%;三年及以上不满十年35人,占20.96%% ;十年及以上有期徒刑1人,占0.60%%;无期徒刑及以上0人。

  (二)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方面

  1.不捕率。不捕率为14.29%%。普通犯罪不捕率16.67%%,重大犯罪不捕率0%,经济犯罪不捕率0%。

  从不捕情形看,无逮捕必要2人,占不捕人数的40%%;证据不足不捕3人,占不捕人数的60%%;不符合徒刑条件不捕0人,占不捕人数的0%;符合监视居住条件不捕0人,占不捕人数的0%;不构成犯罪0人;其他情形不捕0人,占不捕人数的0%。

  2.不诉率。不诉率为16.99%%。普通犯罪不诉率15.65%%,重大犯罪不诉率0%,职务犯罪不诉率0%,经济犯罪不诉率23.81%%。

  从不诉情形看,情节轻微不起诉19人,占不诉人数的82.61%%;证据不足不起诉4人,占不诉人数的17.39%%;法定不起诉0人,占不诉人数的0%;经核准不予起诉0人;另附条件不起诉后决定不起诉3人。

  3.诉前羁押率。诉前羁押率为18.90%%(高检院设定通报值35%),同比0个百分点。

  (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1.认罪认罚适用率。审查起诉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136人,适用率90.67%%(通报值80%),其中普通犯罪90.27%%,重大犯罪100%%,职务犯罪75%%,经济犯罪100%%。

  2.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占比率。法院采纳确定刑量刑建议占比率99.36%(通报值85%),其中普通犯罪98.84%%,重大犯罪100%%,职务犯罪0%,经济犯罪100%%。

  3.速裁、简易程序适用率。认罪认罚案件开庭审理程序中,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112件,其中普通程序19件、简易程序42件、速裁程序51件,分别占16.96%%、37.50%%、45.54%%,同比分别增加16.96个、增加37.5个、增加45.54个百分点。速裁、简易程序适用率83.04%%,同比增加83.04个百分点。

  4.上诉率。认罪认罚案件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提出上诉1人,上诉率0.64%%,同比增加0.64个百分点,其中普通犯罪0.68%,重大犯罪0.51%,职务犯罪3.72%,经济犯罪1.30%,较同期非认罪认罚案件上诉率低3.01%个百分点。

  5.辩护人和值班律师参与率。认罪认罚案件有辩护人及值班律师参与的合计136人,参与率100%%,同比增加100个百分点。其中,值班律师119人,占87.50%%;指定辩护3人,占2.21%%;自行委托辩护14人,占10.29%%。

  (

  四

  )刑事诉讼监督

  1.监督立案。受理监督立案件0件,同比0,

  2.监督撤案。受理监督撤案2件.监督侦查机关实际撤案2件2人。

  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共提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件1次。

  4.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共提出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0件次。

  5.刑事抗诉。全省提出抗诉0件。

  三、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一)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共立案0件0人。

  (二)刑事执行监督

  第一部分:“减假暂”监督

  1.对“减假暂”执行不当监督。对“减假暂”执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及不同检察意见0人。

  2.刑事执行活动违法监督。共提出书面纠正监督意见0件。

  3.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不当的监督。全省发现执行机关对指定居所监居执行不当0人。

  4.对监外执行活动不当监督。共提出书面纠正0人。

  5.对财产刑执行不当监督。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意见0件。

  四、民事检察工作

  (一)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受理数和监督数下降,但监督率、抗诉改变率均已达标。

  1.审结率和“案-件比”。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件。

  2.民事裁判案件监督率。民事裁判案件提出监督意见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提出抗诉0件),民事裁判案件监督率为66.67%(通报值10%)。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与提出抗诉二者比例为0。

  3.提请抗诉案件采纳率。各地共提请抗诉0件,上级院办结本地区提请抗诉案件0件,提请抗诉案件上级院采纳后提出抗诉0件。

  5.抗诉改变率。提出抗诉0件。

  6.再审检察建议法院采纳率。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

  (二)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监督受理数和提出检察建议数均有下降,采纳率达标。

  1.民事审判活动监督。受理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2件。

  2.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0件。

  (三)虚假诉讼。共办理涉及虚假诉讼民事检察案件0件。

  (四)支持起诉支持起诉0件。

  (五)跟进监督。共受理民事跟进监督案件0件。

  (六)复查纠正。共受理民事复查纠正案件0件。

  (七)听证情况。共对0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开展听证。

  五、行政检察工作

  (一)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受理数下降,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数上升。

  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0件。提出抗诉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0件。提出检察建议4件,同比增加4件。

  (二)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

  1.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受理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0件。

  2.行政执行(含非诉执行)活动监督。受理行政执行(含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件0件。

  (三)行政裁判案件化解行政争议。行政裁判案件化解行政争议4件,行政裁判案件化解行政争议率80%。

  六、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一)公益诉讼办案数量总体平稳。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件。

  (二)民事公益诉讼立案数下降、起诉数上升,判决支持率略下降。民事立案1件。

  (三)行政公益诉讼立案数上升,诉前检察建议数下降。行政立案5件。

  (四)办案领域进一步拓展,新民生领域案件数量上升明显,食药领域案件数量下降。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立案1件

  。

  (五)听证工作。共对0件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听证。

  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一)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批捕、起诉人数同比上升,刑事法律监督各项工作效率、效果均有提升。

  1.涉未成年人犯罪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数量以及批捕、起诉人数均上升。全省受理涉未成年人犯罪审查逮捕案件10人,同比上升10%,批捕9人,同比上升9%,不批捕1人,同比上升1%;受理审查起诉20人,同比0%,起诉5人,同比上升5%,不起诉0人,同比0%,其中因证据不足不起诉0人,同比0%。提前介入0件(去年为0件)。

  2.认罪认罚工作平稳开展。全省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审结8人,认罪认罚适用率88.89%%(通报值80%),同比增加88.89个百分点。提出量刑建议10人,法院采纳确定刑量刑建议10人,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占比率100%%(通报值85%)。

  3.刑事诉讼各项监督整体提升。对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监督立案0人,同比0%;监督撤案0人,同比0%;纠正漏捕漏诉0人,同比0%;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件,同比上升2%;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0件,同比0%;抗诉率0%,同比0个百分点,较整体刑事抗诉率低N个百分点(整体刑事抗诉率0%);法院审结0件,改判0件、发回重审0件,抗诉采纳率0%,同比0百分点。

  4.羁押必要性审查数、建议采纳率下降。对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0人,同比0%,其中依职权开展审查0人,同比0%,占审查总数的0%,同比0个百分点。侦查阶段和审判阶段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和释放建议0人,同比0%,采纳建议0人(含积存),同比0%,采纳率0%。

  (二)未成年人犯罪诉前羁押率、附条件不起诉率均达标。

  1.不捕率、不诉率、诉前羁押率。

  共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人,不批捕0人,不捕率0%;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人,不起诉3人,不诉率75%%;审结前采取拘留、逮捕强制措施1人,诉前羁押率25%%(通报值35%)

  。

  2.附条件不起诉。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4人。

  3.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呈低龄化趋势且罪名集中。共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人,其中16周岁及以下1人,占未成年人起诉总数的100%。

  (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数量上升,需加大对熟人性侵犯罪打击力度。

  1.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上升,涉及侵害人身权利案件较为集中,且性侵案件同比上升。共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件7人,上升7%。共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件5人,上升5%。

  2.教师和监护人性侵案件上升。起诉涉及教师性侵未成年学生0件。

  (四)未成年人特殊制度落实情况

  1.未成年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同比上升。共对未成年人开展司法救助3件。

  八、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一)信访工作。信访总量、重复信访比重均同比下降。(该部分数据由业务部门提供)

  1.信访总量有所下降。共接收群众信访0件。

  (二)刑事申诉。共审查结案刑事申诉案件0件。

  (三)国家赔偿。共受理国家赔偿申请0件。

  国家赔偿决定改变率为0%,国家赔偿决定被改变案件0件。

  (四)司法救助。共实际开展司法救助11人。

  (

  五

  )检察听证工作

  2023年7月至9月,全省共开展听证案件1件。

  (

  六

  )检察建议工作

  2023年7月至9月,全省共发出各类检察建议5件,采纳11件,不采纳0件。其中,发出纠违类检察建议2件,采纳7件;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件,采纳2件,采纳率为100%%;发出其他检察建议2件,采纳2件。

  编辑:程晓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