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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检察院为全县中小学生开展秋季“法治第一课”
2021-11-19 14:49:00  来源:盱眙县院

  9月15日下午,盱眙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四级高级检察官伍光辉同志至江苏省盱眙县技师学院通过现场授课和远程直播的形式,线上线下并行,为盱眙县共计一万五千余名中小学生讲授秋季“开学法治第一课”。此次授课的主题为“向校园欺凌说不”。伍光辉同志从校园欺凌的定义、特点、行为、后果、成因、本县情况以及预防七个方面予以展开。

  首先,伍光辉同志着重阐释和列举了校园欺凌的行为表现方式,主要有:叫侮辱性绰号、传播关于受害者的消极谣言和闲话、威迫受害者做他不愿意做的事情、讥讽论受害者的体貌、性取向、家庭条件等。在台下聆听的学生们纷纷点头表示认可,认为伍光辉同志讲解的内容正是平时经常发生在他们身边的校园欺凌行为。

  再者,伍光辉同志对本县由校园欺凌引发刑事案件的情况予以通报,让学生们真切感受到校园欺凌不是小事情,而是很容易触犯法律的行为,让同学们引以为戒。听课的同学们感慨到,校园欺凌之所以时常发生,也是学生们法律意识淡薄没有引起足够重视造成的。

  最后,伍光辉同志从三个方面深入分析了校园欺凌问题的成因,希望能够从源头上杜绝校园欺凌的发生。一是家庭因素。即原生家庭的不恰当教养方式可能导致孩子成为欺凌的施暴者。很多孩子从小遭受体罚或者目睹父母之间暴力行为的人,更容易有一些攻击性行为。二是校方因素。即教师采取不同的管教方式,会直接影响学生的行为方式。态度正向、行为积极的老师,和态度负面、行为消极的老师,会教育出不同行为的学生。提倡老师们要以身作则,为孩子们树立榜样。三是学生自身因素。即学生法律意识淡薄、遵规守距意识欠缺,再加上青春期容易冲动、意气用事,常常会成为欺凌行为的实施者。

  编辑:程晓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