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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检察院召开“检察蓝”关爱涉案未成年人工作暨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新闻发布会
2021-06-01 09:27:00  来源:盱眙县人民检察院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近年来,盱眙县检察院在坚决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同时,扎实推进“检察蓝”关爱涉案未成年人工作,用心关爱、通力合作,切实织密织牢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防护网””安全网””保障网”,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5月31日,盱眙县检察院召开了“检察蓝”关爱涉案未成年人工作暨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新闻发布会。

会上首先由第四检察部主任刘云通报了近三年来该院在关爱涉案未成年人方面所做的工作和成效。2018年以来,该院共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6件50人,其中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7件40人;对性侵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从严提出量刑建议,均得到法院支持;提起公诉的刘某某强奸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依法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69人次,保障未成年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合法权益。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对精神受到损害的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36次,依法为身心受到伤害、家庭困难的6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其中为刘某某强奸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家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5.98万元。开展法治进校园等宣传活动42次;联合团县委、县妇联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讲解传授自我保护知识。通过案件分析研判,针对案件反映出的社会综合治理问题,依法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27件次。

接着,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代军对即将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行解读。孙代军副检察长指出,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四大亮点:一是关爱呵护“留守儿童”,细化监护人监护职责,对监护人的监护职责作出全面规定;二是专门增设“网络保护”一章,筑牢网络安全“防火墙”,加强监管防止沉迷;三是针对现实中一些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出于恐惧等原因不敢报告现状,明确了相关组织和个人的报告义务;四是强化学校“防线”,要求学校、幼儿园的等对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最后,盱眙县政法委委员、政治处主任指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希望在场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等部门代表能够对关爱保护未成年人这一”国之大者”心中有数,始终带着爱心和责任,认真履行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职责,切实织密织牢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防护网””安全网””保障网”,努力让全县每一个未成年人都能健康成长、快乐学习,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编辑:谭艳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