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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两人捕杀野生动物被批捕
2020-08-25 11:02:00  来源:盱眙县人民检察院

  根据野生动物的粪便选择性架设电网进行猎杀,共非法猎捕杀害獐子23只。近日,张某、王某两人因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盱眙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经查,2019年10月至12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张某伙同王某,多次驾驶车辆蹿至南京市某山区,通过事先踩点、架设电网等方式,非法猎捕獐子、兔子及狗獾子。后将猎捕到的獐子存放在天泉湖镇一处隐蔽的冰库里,经清点:獐子共计23只,兔子1只。另查明:犯罪嫌疑人非法猎捕到的兔子15只和狗獾子2只均卖给当地村民二人(另案处理)。

  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猎捕到的獐子学名叫河麂,属我国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猎捕到的兔子为草兔,属我国“三有”动物。

  该院第一时间成立专案小组,在审阅了案卷全部材料后,迅速提审2名犯罪嫌疑人,做到从严从快审查逮捕。该院民行部门第一时间介入,以便更好查明案情,适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依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编辑:胡煜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