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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第三季度先锋模范(盱检之星)——张军林
2019-05-09 10:46:00  来源:盱眙县人民检察院

  张军林,男,汉族,中共党员,1976年12月出生,2004年进入淮安市盱眙县人民检察院,现任盱眙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科长、刑检二部检察员、员额检察官。

  工作以来,每年的全市执检条线考评工作处于全市先进行列。2014年参与办理盱眙县看守所医生张乃维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受贿案,填补了淮安市执检系统近十年来办理监管场所职务犯罪的空白,罪犯张乃维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此案被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件。201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张军林办理的赵海珑违法所得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三十大精品案件”之一(江苏仅2件)。2017年,带领全科全力拼搏,成功创建全国一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淮安市仅此1家。为此带领的科室被淮安市政法委评为“践行恩来精神”先进集体、本人于2017年被市院记三等功1次,获得省院减假暂专项行动先进个人、2018年被市院嘉奖1次。

  秉公执法---办理淮安市首例监管场所职务犯罪案件。

  张军林主办的原盱眙县看守所民警张乃维(正科级)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受贿案件,该案于2015年宣判,被告人被合并执行有期徒刑3年2个月,追缴违法所得62600元。驻所检察官先后奔赴河南、浙江等5省,行程2000余公里,向100余名证人调查取证,填补了淮安市刑事执行检察系统10余年未办理看守所系统职务犯罪案件的空白。2017年被评为全省院优秀案件,腾讯网、正义网、扬子晚报、江苏城市频道等多家媒体予以报道。

  在执检科力量薄弱之际,张军林带领办案团队在初查中做到:一是转变观念,坚定信心。张军林带领团队在初查过程克服畏难情绪、办案力量薄弱、取证困难、办案阻力大等问题迎难而上,成功初查后立案。二是从细节中发现案件线索。2014年6月中旬,张军林在审核羁押期间凌某往来信件过程中发现凌某通信中涉及案情,遂将该线索向市院执检处汇报。三是查准查透,直接立案。张军林在初查中迅速对张乃维进行摸底初查,发现其于2014年4月以来利用在担任盱眙县看守所医师期间,违反看守所相关规定,帮助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在押人员周某制造虚假病例,帮助其办理取保候审,意图使周某逃避处罚,经过初查获取直接立案证据。

  张军林带领办案团队在办案中做到一是善用方略,科学推进。在言词证据方面,帮助抽假血的关键证人百般抵赖,态度恶劣,故意为张乃维掩饰隐瞒犯罪事实,另外行贿人人数众多、跨域分布、信息缺失、拒不配合的情况也普遍存在。为此,张军林带领办案团队针对案件的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侦查计划,讲究取证固证的方法和策略,使案件得以顺利侦结。二是讲明态度、宽严相济。在侦查取证时,面对许多曾在看守所关押期间受过张乃维照顾的人员有意思包庇犯罪嫌疑人、拒不配合的恶劣态度,张军林向行贿对象表明事态严重、讲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后,以主要与张乃维关系较好的曾经服刑人员李某等人为突破口,获得了所需的证据材料。通过对大量刑满释放人员的询问,基本锁定了张乃维任职期间有明显关照的“关系户”,为此对犯罪嫌疑人讯问时施加心理压力,迫使其承认收受现金、超市卡等60000余元财物的受贿犯罪事实。三是严守纪律,人性办案。张军林在指挥团队办案过程中切实贯彻保证人权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因人而异的人性化办案模式。针对不同证人区别保护,根据张乃维的身体对其施加人文关怀,在其生活上多加照顾,使其从内心深处得到感化,最终如实供述。办案过程中坚持严守底线,从小处着眼、从细节入手,有效地杜绝了违纪违法行为的出现和办案事故的发生。

  精益求精---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被评为全国“三十大”精品案件

  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财产刑专项检察活动以来,盱眙县院本着高度负责精神参与该项活动。执检科在张军林副科长带领下探索建立大数据机制,在大数据机制引导之下对盱眙县人民法院判决涉财产案件2375人,金额3528万元的财产刑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经监督发现,法院在财产刑执行过程中存在类案违法线索27条,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书面检察建议2件,纠正违法通知书3件,口头建议15次,口头纠正意见22次,全部得到法院采纳,我们的做法得到省院情况反映、正义网等多家媒体予以宣传报道。

  一是借助外力 构思建立大数据库。由于财产刑数据来源不明确,张军林指挥科室首先有效解决数据库的源头问题。即从本院公诉、案管、档案室、刑事审判庭等、法院财物部门等科室将十八大以来至今年6月30日期间,法院判决生效的判决书书及相关手续调出,形成独居特色的大数据库。经调查形成2375名罪犯的财产刑执行情况形成一案一档。即每件涉财案件配套形成财产刑执行检察案件登记卡、判决书、执立案管理登记、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执行结案登记表等纸质档案;在建立健全大数据库之后形成EXCEL检索数据库。二是利用大数据库进行比对及时发现问题。张军林指挥科室从大数据库中选取30件涉财案件判决财产刑数额较大或五大类等案件进行个案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写入财产刑执行检察报告之中,到相关单位调查取证,形成30卷个案检察的档案,即全面检察与个案检察相结合方式,经过多种方式比对,发现法院违法问题。三是大数据库机制引导下推动财产刑专项检察活动取得良好战果。张军林在指挥团队作战过程中,对公安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等处置涉案财物活动进行监督,经监督发现公安机关违法扣押罪犯台式电脑1台、罪犯家属领取扣押财物的清单没有放入卷宗等问题予以纠正,对公安机关移送赃款赃物与法院判决不一致情况提出纠正;对立案庭受理刑事审判庭移送立案材料后采取登记制而不是审查制提出书面检察建议,对立案庭因登记制造成的立案标的错误及已经执行完毕案件再次进入立案程序提出纠正;对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不当情况及时发出书面检察建议。通过监督法院已对2015至2016年度363人,498.3万元涉财案件进行突击审查立案、对2013年度224件284人财产刑328.02万元、2014年度中146件194人财产刑249.72万元的涉财产刑案件移送立案部门审查立案分批分期立案。在张军林设计的大数据库机制引导下,盱眙县院成功纠正法院两起共计1.36亿元违法所得追缴案,促使法院及时对亿元大案及时立案。张军林办理的监督法院执行罪犯陈绍磊、赵海珑违法所得案,被评为全国财产执行检察优秀案件。该案在江苏获得此荣誉的共计2件。该案的信息被省院信息要报予以采用。张军林办理的蔡士发财产刑执行不力案被省院执检处情况反映采用。在大数据的造势下,盱眙县院的做法在正义网等多家媒体予以转载。盱眙县院财产刑监督工作在社会上造成一定影响,盱眙1名刘姓群众主动到执检科科控告申诉财产刑执行事宜,经检方监督,公安机关退还刘某扣押达六年之久的30万元。该案的办理被正义网予以宣传报道。

  善于进取---成功创建全国一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

  在创建过程中,张军林谋划在先,在工作中一是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四年来共对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2件,纠正违法通知书8件,促使法院建立专人送达机制,有效地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二是坚持检察官谈话制度。四年来,带领科室共开展个别谈话检察747人次,受理在押人员约见检察官208次,为在押人员上法制教育课8次,受教育者1000余人次,开展职务犯罪预防10次。三是保障律师会见的合法权益。在盱眙县新建看守所之际,张军林一是积极参与县新看守所建设规划工作。及时与县公安局共同向县委汇报新看守所建设规划情况,同时向省院、市院相关部门汇报新驻所检察室建设情况。二是向院领导及时汇报加强驻所检察室的网络信息化建设。在张军林的汇报推动下,县财政投入60余万元加强对新驻所检察室网络信息化改造,先后对视频监控系统、涉密信息共享系统以及“三合一”保密安全管理系统完成部署,建立淮安市执检系统首家远程视频会议智能化系统,可以与国内所有检察院实现对联开启视频会议。通过437个探头对看守所监区进行全方位监控,可以保存监区录像2-3个月。全面实现检察网、公安网、互联网互联互通,共享信息数据。正是基础工作做得扎实,盱眙县院成功创建国家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编辑:胡煜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