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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二季度先锋模范(盱检之星)——徐保林
2019-10-10 11:19:00  来源:盱眙县人民检察院

  “虽然在检察院工作差不多9年了,但是我干的部门还是比较多的,综合、业务都有,确实是检察院的一块砖,哪里需要我,我就往哪搬吧。”

  2011年,徐保林从大学毕业后考入盱眙县检察院,先后在政治处、侦监科、公诉科、案管中心等多个部门从事综合、业务工作。

  与综合文字打交道,苦中作乐

  2016年3月,从事综合文字工作的徐保林同志被安排到省院办公室跟班学习半年,当时其与怀孕的妻子结婚不到半年。

  “当时心里觉得挺愧疚的,因为媳妇不是本地人,我父母身体原因不能照顾她,平时就我和媳妇两个人生活照顾,但是她挺支持我去学习的。后来,是她回娘家说服丈母娘来盱眙照顾怀孕的她,生了孩子后还是回娘家做的月子、休的产假……”

  虽然,没能好好地陪伴怀孕的妻子,刚出生的孩子,但是徐保林同志在省院跟班学习阶段,认真学习全省相关综合材料,编发各类信息、文字稿件等,有多篇信息被最高检、省委办公厅采用,得到最高检领导和省院主要领导批示,在最高检的检察信息考核中,全省检察信息保持全国领先。

  搞文字工作的时候,最自豪的就是自己编发的稿件被上级采用、被领导批示肯定、得到推进落实。

  盱眙县院因为检察信息工作突出,后被省检察院确定为信息工作直报点,徐保林也多次被省、市检察院表彰为检察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探索案件信息化,提升质效

  2018年4月,徐保林同志根据院党组安排,负责案管工作。

  “当时我们盱眙的案件规范程度不高,在省市院通报的案件瑕疵数高于其他县区院,我们首要的目标是减少负面通报,从基础抓起。”

  徐保林同志与案管部门干警、技术人员讨论决定,从流程监控抓起,从人工提醒改为内网检务通、外网掌上通自动提醒抓起,从检察官个人提醒到检察官办案单元全员提醒抓起,与技术人员共同研究开发运用了案件监督管理动态提醒平台。

  智能提醒平台运营以后,我们再无案件因流程监控问题被省市院通报,办案检察官的规范习惯正在慢慢养成。

  2019年1月,全市在盱眙县院召开案件监管智能提醒平台推介会,该项工作得到全市检察机关推广运用。

  当好案件监督员,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在案管也要办案,就是监督检察官办理的案件情况,说的准确一点就是纠正检察官的办案习惯,所以有时候如何与其他业务部门的检察官搞好关系,也很重要。”2018年9月,徐保林在对一起聚众斗殴案件开展质量评查时,发现虽然公安机关在提捕是以涉恶案件提请逮捕,盱眙检察院没有认定,但主要犯罪嫌疑人系盱眙县某乡镇村民委员会主任纠集他人在该镇卫生院附近与对方持械斗殴,后被法院判刑。

  “我觉得这个案件影响是比较恶劣的,至少在这个村、这个乡镇都起到了不好的示范作用,我就去找承办检察官沟通,建议向当地发《检察建议》,应该加强社会治理与干部教育。”

  刑检部门收到案管建议后,遂向该县某镇政府发出了《检察建议》,要求该单位能够切实加强整改落实到位,后该镇政府作出书面回复,表示正在按照《检察建议》要求加强整改,感谢检察机关及时建议提出对应措施。

  我觉得这就是双赢、多赢、共赢,我们案件办结了,但是事情不代表就结束了,能做的、多做一些,能想的、多想一些,会有更好的收获。

  编辑:胡煜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