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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检察院联合县河长办出台《关于建立“河长制+检长制”协作机制推进河湖生态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0-08-28 16:54:00  来源:盱眙县人民检察院

  为贯彻落实全市“河长制+检长制”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从源头上治理水污染、改善水环境,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和河长办统筹谋划、协调监督职能,推进美丽盱眙建设,8月25日,盱眙县检察院联合盱眙县河长办召开全县“河长制+检长制”工作会议,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郑海梁,县副县长、县河长办主任章文风,县检察院检察长潘建文,以及县水务、住建、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和马坝、官滩、鲍集等重点镇(街)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印发了盱眙县检察院和盱眙县河长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河长制+检长制”协作机制推进河湖生态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会上,县河长办通报了全县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县检察院潘建文检察长传达了市“河长制”+“检长制”相关精神及检察机关推动该项工作的相关举措,并对县检察院和县河长办联合印发的《实施意见》作了介绍;相关行政部门及重点镇(街)对各自工作情况作了介绍。

  郑海梁书记就全面推行“河长制+检长制”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加强源头治理、长效治理,全面提升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效能优势,做到常态长效。二是要抓住工作重点,瞄准难点、热点问题,做出盱眙“河长制+检长制”的工作特色;三是加大宣传、扩大影响,打造一批典型案例,回应社会关注和期盼。

  

  

  编辑:胡煜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