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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严惩各类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2020-08-25 11:13:00  来源:盱眙县人民检察院

  16岁的张某某通过恋爱交友A社交软件与11岁的女孩王某某相识。该软件自动为注册信息为“13岁,小学学生”的王某某匹配异性交友对象,双方可通过软件单独聊天。张某某在聊天中得知王某某系小学五年级在读、实际年龄11岁后,仍然多次言语诱骗王某某同意与其发生性关系,后被王某某家人发现。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以强奸罪对张某某提起公诉,并向开发运营该软件的公司制发检察建议,要求整改落实。这是5月29日江苏省检察院、省教育厅联合召开的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新闻发布会上的一起典型案例。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旭奇通报说,随着信息技术发展和智能手机普及,网络空间作为家庭、学校、社会等现实空间的延展,已经成为未成年人成长的新环境。据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联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近期发布的《2019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显示,我国未成年人网民规模为1.75亿,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3.1%。江苏检察机关办案中发现,利用网络实施的性侵、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呈逐年增多趋势。2017年-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这类案件数年均增长70.21%。

  面对不断变化的犯罪新情况,江苏检察机关及时更新理念,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网络“隔空”猥亵儿童犯罪是近年来出现的新型犯罪,南京检察机关办理的蒋某某猥亵儿童案中,蒋某某虚构身份,谎称代表影视公司招聘童星,在QQ聊天软件上结识多名女童,以检查身材比例和发育状况等为由,诱骗被害人在线拍摄和发送裸照;并谎称需要面试,诱骗被害人通过QQ视频聊天裸体做出淫秽动作;对部分女童还以公开裸照相威胁,逼迫对方与其继续裸聊。检方认为,蒋某某的作案手段跟传统意义上有身体接触的猥亵行为虽有所不同,但其目的是为了满足自身性欲,客观上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同样构成猥亵儿童罪,有些犯罪分子还互相传播图片和视频,造成更大范围的恶劣影响,遂对蒋某某提起公诉,蒋某某被从重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彰显了“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该案被选为最高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十大优秀案例、性侵害儿童典型案例,全国妇联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近年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多发,对利用网络非法获取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江苏检察机关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通过提起公益诉讼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泰兴市检察院对臧某等人出售、非法提供学生及家长信息20余万条一案,于4月23日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行为人赔礼道歉、消除危险、赔偿损失。5月28日,该院联合当地6家单位,出台了《关于建立儿童个人信息保护协作机制》,加强对相关部门的监管和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引导与约束。

  在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的同时,江苏检察机关积极关注案件背后的网络治理问题,坚持标本兼治,努力遏制该类案件多发趋势。对办案中发现的网络平台监管不力问题,通过检察建议、风险提示等方式,督促有关企业完善平台建设,优化网页功能,加强监管。在本文开头的张某某强奸案中,相城区检察院发现A社交软件存在实名认证虚设、应用市场分级混乱、无针对性提示等问题,遂向公司制发检察建议,提出调整应用分级、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模式等意见,公司迅速进行整改落实;该院还联合有关部门排查辖区网络APP开发公司,通报可能存在的风险,优化企业技术开发模式;联合公安机关开展对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专项打击。

  针对网络犯罪手段隐蔽、犯罪成本低、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等特点,江苏检察机关联合教育等部门,积极主动做好网络犯罪预防工作,引导未成年人正确使用网络,培养、提高识别风险、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最大限度避免网络违法犯罪的侵害。针对以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不能到校现场缴费为由诈骗学费或材料费案件多发的现象,省检察院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相关工作情况,并向社会公众发出防网课诈骗提示。常州市检察院联合市妇联在26所在常高校、职业院校启动“花样网事知多少”预防网络犯罪项目,开展普法宣传、模拟法庭、趣味游戏等活动50余场,覆盖学生近10万人次。

  编辑:胡煜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