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生物多样性是人类生存和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基础。9月3日下午,盱眙县检察院召开“检察蓝守护生物多样性”专题新闻发布会。盱眙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军和、副检察长孙代军出席发布会。发布会由盱眙县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徐保林主持。
近年来盱眙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高站位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共办理涉及非法捕捞、非法采矿、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犯罪案件35件72人,污染环境犯罪案件4件51人。公益诉讼领域共办理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15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9件,回复整改25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有效保护了盱眙县域的青山绿水和动植物资源多样性。
李军和副检察长发布了今年以来盱眙县检察院办理的两起非法猎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案件典型案例,李军和副检察长指出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不仅威胁到物种的生存,还削弱了支撑地球生态的根基,容易造成生态失衡,同时也给公共安全带来重大风险。野生动物可能携带的病毒、寄生虫,不能排除人畜共患病的潜在风险,而猎捕、运输、加工、食用等行为极易扩散、传播,导致发生传染病的疫情,这是法律决不容许的,也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孙代军副检察长介绍了盱眙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一些创新做法。今年来盱眙县检察院以办案为中心、以职能延伸为触角,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综合运用法律多种手段,通过加强打击、防范、教育等方面工作,积极探索有效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今年4月份,盱眙县检察院在县委政法委的支持下,牵头联合县公安局、法院、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等7个部门以及全县13个镇(街道)人民政府共同出台《关于联合做好保护野生动物、革除滥食陋习、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意见》,通过凝聚合力,共同编织野生动物保护“社会大防护网”。今年八月,盱眙县检察院创设性提出“河长制+检长制”协作工作机制。与县河长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河长制+检长制”协作机制推进河湖生态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针对办案协作、信息共享、联合工作和联席会议等五个方面建立协作机制。《意见》对双方各自的工作职责以及开展工作的重点作出了规定,要求围绕河湖生态保护中的违法建设、非法侵占河湖水域岸线和航道、围垦河湖、盗采砂石资源、破坏河湖及航道工程设施等突出问题和整治难点,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开展专项调研、指导、督办、督察工作,通过参与河湖生态保护和办理案件,做好服务社会治理决策的分析研判,透过案件总结归纳出共性问题和规律,并提出针对性、可行性意见和建议。期望通过该协作机制,解决河湖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促进河流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下一步盱眙县检察院将继续在县委政法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努力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围绕河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办理相关环境资源类案件,回应群众关切,守护多样生态圈。